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让独居特困老人病有所医******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叶作林)1月7日,广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开幕。广州市人大代表、广州市典当行业协会会长杨志伟提出了关心关爱独居特困老人的建议。他建议,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济制度,为保护独居特困老人生命健康安全提供制度保障。
如何保障独居特困老人的生活,让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应全方位摸底调查,采集建立特殊困难老人基础数据库。”杨志伟建议,由街道社区、村委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摸底调查独居特困老人基本信息和服务需求,了解掌握老人们的生活情况、健康状况及日常照护需求情况,分类建立档案。他建议,特别要建立60岁以上独居孤寡老人数据库,设立安全等级,按照轻重缓急,制定经济资助、上门照料、探访频次等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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