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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在小框框里的世界:聋人观众想要什么样的手语新闻?******

  装在小框框里的世界

  电视屏幕左下角的手语框,是聋人观众看世界的渠道之一。

  自1984年,手语框第一次出现在新闻节目,截至2020年年底,有34个省级电视台、209个地市级电视台播放手语节目,一些重要的会议和比赛也配有手语翻译。2012年国务院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如此阐述手语新闻节目的意义:保障聋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手语框的出现,被很多人认为是一种进步。但要在这个小方框里装下更多内容,还需要很多努力。2021年,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一项面向585位聋人的调研发现,“完全能看懂”电视手语新闻的聋人只有7.69%,大多数聋人能看懂的不到一半,甚至完全看不懂。

  有聋人看不清手语框,只好叫老婆陪在旁边,让老婆一边听新闻,一边打手语告诉他,电视里在讲什么。还有聋人表示,长时间盯着屏幕左下角的小方框,容易感觉疲倦。

  而对于全国2053万位聋人来说,这还不是他们唯一的遗憾。一个聋人描述,除夕夜,一家人聚在一起看春节联欢晚会,当家人被小品、相声节目逗得同时大笑时,只有他一个人看不懂,因为实时直播没有字幕,也没有手语翻译。

  第二天的重播配上了字幕——这位聋人有机会能看懂那些“包袱”了,但家人已经看过节目了。他感觉,那种欢聚一堂的氛围没有了。

  为什么看不懂手语新闻?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郑璇是一位聋人,长期研究手语语言学。她认为,手语画面太小,会严重影响受众的可懂度。比如,用手语表达春夏秋冬,是要握起拳头,凸出的四指根部关节各自代表了不同的季节,如果手语框太小,聋人很容易看不清指的是哪个关节,只能靠猜。

  “有的手语框只占到整个电视机屏幕的十分之一,这是不够的。”郑璇说,许多电视节目的手语翻译画面保留至手语传译员的胸线以上,但有些手语手势或低至腰部,或高过头顶。

  比如,广州市最通用的手语打法是双手掌心向上,在腰部两侧碰几下,超出了手语框画面。为了让观众能够看到完整的手势,手语传译员不得不缩小动作,造成变形。

  学会手语不仅是只会几个单词,要把手形、位置、方向、运动、表情、体态和口型整合起来,才能精准表达。

  广东一位聋人陈钢举例,用手语表达“开心”,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要表现一点点开心,可以用脸部浅浅的微笑,加上手部表达的“好”;要表示超开心,可以夸张一些——睁大眼睛,张大嘴巴,脸部变化丰富,双手晃动,身体姿势摆动,像唱歌和跳舞一样。

  但看电视时,陈钢很难从手语传译员的面部表情上获取信息,也有聋人说,手语传译员的手势动作幅度太小,使得“咬字”不足够清晰。

  在电视台当新闻手语传译员的刘可研坦言,在电视屏幕前和私下聊天时打手语,人的状态肯定是不同的。在新闻节目,手语传译员应该与主持人风格相一致,需要端庄大方,表情不能过于夸张。但这会对手语表达有所限制。

  有聋人观众拿着国外新闻的视频给刘可研看——国外手语传译员的表情生动,肢体动作丰富。“观众希望我们的翻译能够和国际接轨。可中国人本身性格更内敛一些,不太容易像外国人那样外放。”刘可研说。

  郑璇说,在媒体、学校等公共场合,按有关规定要求使用通用手语,国家通用手语方案目前只有8000多个词语,仅能覆盖部分核心手势;而聋人之间的交流,习惯用的是社群里自发形成的手语。

  而且,几乎所有电视台都用听人(指听力健全的人——记者注)做手语传译员,但听人学习手语,习惯性地用“主谓宾”的汉语语序,而聋人打手语的语法是话题优先原则。“手语能力较差的听人翻译时会下意识用汉语语序打手语,逐词逐句打出来,这让聋人更看不懂了。”

  一位聋人举例,要表达“你会不会修电脑?”,聋人往往会打“电脑,修,会”,再带上疑问的表情。

  陈钢观察到,当新闻里的词汇还没出现通用打法时,手语传译员的翻译很容易出问题,比如,把“萌萌哒”打成“MMD”“神马”则会变成“神仙加马”。

  一些经常出现在新闻里的词也会给刘可研提出挑战,比如:供给侧、同比增长……如果想短时间翻译出来,还能跟上主持人的语速,她只能直译。

  过去3年,刘可研参与过70多场北京疫情发布会的手语翻译工作。有一次,她听到“以快制快”,这是生活中很少出现的词汇,如果直接翻译聋人肯定看不懂,她想了一下,把这句话的意思表达为“用最快的方式控制疫情的发展”。

  这对手语传译员的翻译水平要求很高。陈钢回忆,早年出现“雾霾”天气时,新闻主播提醒市民出门要戴口罩防雾霾,但手语传译员只用了“雾”替代,在他看来就是仙气飘飘的普通白雾,起不了警示作用。

  好的手语新闻节目,要真正做到平视

  刘可研经常和聋人朋友交流,究竟想要什么样的手语新闻?

  回答集中在两点,手语框变大,手语传译员的翻译能看得懂。“聋人观众其实是很宽容的,他们这两点要求并不高。”刘可研说。

  她曾和电视台的栏目组沟通手语框变大的问题,对方也知道聋人对手语新闻的意见,但在具体操作上,电视台的台标位置、滚动字幕的位置等都有明确的要求,将手语框调大,会影响画面中其他要素的构成和位置。

  江苏师范大学的手语教师刘承承是一名聋人,长期研究电视节目手语播音员的语言使用和翻译技巧。他认为,栏目组应该对聋人语言和文化有一定认识,才能做聋人受众认可的节目。

  他举例,中国台湾有一档手语节目,手语主播、片头片尾由聋人或是手语熟练的听人出镜,节目的主要镜头对准聋人,不会“喧宾夺主”。

  有一次,这个节目的采访在海边进行,画面上出现文字提示“海浪声”,刘承承马上意识到,现场采访的人听到了海浪声,“节目充分考虑聋人精神世界和无障碍的需求。”

  韩国、日本等国家还建立了聋人视频网站,专门同步新闻翻译,创办接地气的手语娱乐节目。还有聋人说,希望由聋人直接出镜担任手语新闻的播报,而不是局限在小方框里。

  中国也有受到好评的手语新闻节目,南京栖霞电视台的《小芮说新闻》是其中之一。

  南京栖霞区融媒体中心主任方玲是这档节目的创办人。她回忆,2014年,她听从栖霞区残联的推荐,选用两位手语优秀的聋校教师作为手语传译员,这两位聋校老师都是聋人,打的手语更贴近聋人观众的习惯。

  这一度加大了主创人员的制作难度:听人翻译手语时,可以一边听主持人的话,一边打,也可以看提词器的字幕打;但聋人只能看字幕打手语。

  主持人芮钟科回忆,最初磨合时,他和手语传译员都朝着对方的速度靠拢,他降低语速,手语传译员提高手速,经常要录制多遍,才能保证节奏卡点,后期剪辑师也会做相应的调整。

  “没人愿意看一档声画不同步的节目。”编导王珍珍说,“要把手语当成配音、字幕一样对待。”她回忆,有时节奏对不上,手语传译员要尝试不同的手语表达来配合主持人;有时第一遍打错了,传译员要重新再打一遍,就像字幕里不能有错别字、语句不通。

  这也让《小芮说新闻》的制作时间要比其他节目更长。以往两天能制作完成的节目,在这里要花4天,有时主创人员还得配合手语传译员的时间。

  节目播出后,主创人员感受到聋人观众的热情,公众号后台还涌入居住在外国的聋人。《小芮说新闻》的主创人员还和20多个聋人一起踏青,参与国际聋人节的系列活动,还建了一个微信群。

  《小芮说新闻》在电视台播出的画面中,手语框大小不好调整,但在节目的网络版本里,手语框可以调为屏幕的四分之一。

  这个做法如今被部分媒体采纳:有的电视台把手语框调成正方形,约占屏幕六分之一,甚至一些发布会的网络版,会把手语框调大到屏幕的四分之一。一个聋人说,这些进步尊重聋人和听人有平等接受信息的权利,真正做到了平视。

  优秀的手语翻译太少了

  对电视台来说,要找到合适的手语传译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南京栖霞区融媒体中心主任方玲说,选择手语传译员时,她更倾向于选择残联推荐的人,不用担心对方会在翻译时出现纰漏,误导公众。

  郑璇说,绝大多数电视台会从听力正常的聋校老师里挑选兼职的手语传译员,但近几年,聋校生源不断萎缩,缺乏专业的学习资源和培训机会,这影响了聋校老师的手语水平——学习手语翻译的人有一个共识,只有长期浸润在聋人环境里,与聋人保持接触,才能精进手语水平。

  郑璇研究发现,各级电视台的手语新闻质量参差不齐,一些区县级电视台甚至有手语传译员还会穿米黄色、白色的衣服上镜,和双手的肤色混淆。

  但刘可研介绍,出镜正确的着装是,穿深色的衬衣,不能佩戴饰物和手表,不能化浓妆。郑璇说:“手语框里最重要的是那双手,从视觉上一定要把手凸显出来。”

  郑璇分析,这和当地特教学校的规模和办学质量有关。越小的地方聋人学生越少,县级电视台要找到合适的手语传译员更困难。

  找到手语翻译就够难了,要从中选优就更费工夫。

  不少受访者说,电视台里几乎没有懂手语的人,很难评价和监管手语传译员的翻译水平。

  刘可研说,电视台里很多人一般不太懂手语,“聋人朋友选的翻译又不一定满足电视台的要求。”她介绍,一般手语传译员的薪酬相对固定,且与翻译质量没有直接关系。

  陈钢曾去英国交流,当地电视台的大多栏目都配备手语传译员,且经常换人。“在手语翻译服务上,中国和欧美国家相比至少落后几年。”

  曾任郑州工程技术学院特殊教育学院院长的孟繁玲说,目前,我国手语翻译专业的学生少,但电视台、高校、医院、法院等单位又需要手语翻译,这个专业的人才往往供不应求。

  与之相比,美国的手语教育体系完整,从学前到高中开设有选修课,开办手语教育或手语翻译专业的高校有几百所。澳大利亚中小学也开设手语选修课。

  “手语翻译人才的问题不解决,聋人其他的问题也很难解决。”孟繁玲说。

  懂得手语的律师唐帅多年处理与聋人有关的官司,此前接受采访时说,有司法机关询问聋哑的嫌疑人时,要通过外聘的手语翻译沟通,有几次,他在案件的同步录像上,发现手语翻译人员直接在摄像头底下向聋哑人敲诈勒索。

  而且,陈钢说,目前许多懂得手语的人会另外找本职工作,把手语翻译作为兼职——单纯当手语翻译不能保障生活来源,也没有相关政策扶持手语翻译人才的发展。因此,越到更边远的地方,手语翻译就更难找。

  新闻之于聋人的意义

  电视机里的手语框,曾被视为保障聋人权益的象征。生活在北京的聋人冯刚回忆,他第一次在电视上看到手语框出现时,感觉惊喜、高兴。

  慢慢地,手语框出现的频率更多了。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电视手语新闻的意义:“反映残疾人生活,为残疾人服务,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2012年出台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市级以上电视台应创造条件,每周至少播放一次配播手语的新闻节目。

  在刘承承看来,电视机那个手语框的存在非常重要。“看滚动字幕,眼睛要高度集中,容易累,清晰表达的手语传译员能让聋人的眼睛相对放松,且传达出文字难以表述的感情起伏。”

  但大多时候,聋人注视这个手语框的模样是狼狈的。

  曾任北京西城区聋协主席的刘丽娜多次向北京市残联、北京市聋协反馈“看不懂手语新闻”这个情况,对方也努力想协调这个问题,但一直没有解决。

  北京一位聋人说,2021年,他曾在北京残联的组织下,作为聋人代表,参与手语传译员的考核,从手形、动作、神态、翻译技巧多角度打分,考核的标准就是“聋人观众能看得明白,看得不累”。

  近30位特殊教育学校的听人老师参与了那次考核,每人轮流上台15分钟,跟着随机播放的新闻录音,一边听一边打手语。他回忆,最终,有7位手语老师通过了考核,残联推荐给了电视台后,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还是坚持用了老班子。

  郑璇建议,可以组成专家委员会,挑选既熟练掌握手语,又懂手语理论的专家,聋听不限,由专家委员会来评价手语传译员的翻译水平。

  在接受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采访时,一些来自不同地方的聋人也说,他们曾通过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各级聋人协会等多个途径反映过“手语新闻看不懂”的问题,但反映多次后,也没有看到改变。

  “我们能不能有能看懂的新闻节目,我们能不能有更好的精神生活?”刘丽娜问。

  郑璇说,听障者的最大心理问题是孤立感,而新闻资讯恰恰是聋人和外界连接的桥梁之一,能帮助聋人打破孤立感,寻找到自己存在的意义。

  有的聋人长年坚持读书看报,喜欢在聚会上,用手语把报纸上的诈骗新闻分享给其他聋人。一位聋人说,他会在世界杯、奥运会、春节联欢晚会播放时准时打开电视收看——这样会让他感觉,自己真正参与了主流社会的活动。

  作为中国第一位语言学专业的聋人博士,郑璇有时在北师大开会时,也会有孤独的感觉:当同事开始七嘴八舌的时候,即便有助听器,她很难识别是谁在开口;当座位距离发言人太远的时候,她也很难通过助听器或读唇了解完整的信息。

  她说,许多聋人经历过这样的时刻:当一群人说笑话,哄堂大笑时,聋人问“说什么”,听人说,“没什么,和你没关系。”

  陈钢有个好友参加会议,他询问旁边的同事会议内容,同事的回答简洁明了,“部门需要改革,要整顿办公室和人员。”

  “一句话就完事了?”聋人疑惑,那个会议明明开了很久。

  “其他和你没关系,只知道重点就可以了。”同事回答。

  聋人渴望双向的交流,而不是单向的

  那种“和你没关系”的感觉,在短视频诞生以后,一定程度上减弱了。

  那是当前聋人圈里获取信息最快速、最普遍的方式。还有部分聋人选择用手语自制短视频:教学手语、翻译新闻、诉说生活故事……一个备受欢迎的自媒体每天翻译当天一则重要的新闻,没有配字幕,只有手语,但每篇推文都有数万浏览量。

  2021年,国家手语和盲文研究中心在调研电视手语新闻的可懂度时,也调查了聋人对网络自媒体视频的看法。超过六成聋人能“完全看懂”或“看懂大部分”自媒体上由聋人自发录制的手语视频。相比而言,参与调研的聋人更认可网络自媒体视频。

  许多聋人观众都说,由聋人自制的新闻小短片,易懂、便利、有贴近性。他们习惯了在好友群里转发、分享这些短视频,还可以和短视频的制作者在评论区互动。

  科技增加了聋人双向交流的机会。冯刚有些年纪较大的朋友,眼睛不好、文字也看不懂。当遇到麻烦时,这些朋友会通过视频聊天,打手语请冯刚帮忙。有时候,冯刚在家无聊了,也喜欢找聋人朋友用视频聊天,有时候一聊就是几个小时。

  但冯刚也说,通过手机视频打手语,费劲也费时间,一旦信号不好、画面卡顿,就要把刚刚的手语重打一遍。

  越来越多科技公司投入无障碍的研究。2022年的卡塔尔世界杯,陈钢有了一种新的收看方式:电视机屏幕下会出现实时的无障碍字幕,为聋人翻译解说。

  电视机甚至出现了由AI代替手语传译员,为聋人翻译新闻,名为数字人。

  《小芮说新闻》如今改用了数字人的形式。芮钟科说,数字人的出现,大大降低了制作成本,原来4天的制作时间缩短为两天,主创人员只需要把文本录入电脑,就会自动生成数字人打的手语视频。

  方玲认为,虽然数字人不如真人有表现力,但是它不会改变意思,保证准确度。她计划可以把数字人推广到更多节目,比如相对轻松的娱乐节目。

  “翻译和科技拥抱是迟早的事”刘可研也说,科技的加盟既为手语翻译工作提供了很多的可能性,也让手语翻译员有了新的挑战。

  郑璇调研发现,许多苦恼于找不到手语传译员的区县级电视台,如今购买了数字人的服务。她曾应邀指导某大厂的手语数字人研发,投入了许多精力、时间,但要让数字人跟上真人翻译的水平,还距离很远,“目前,数字人的发展还没有到足以成熟落地的程度,一些科技公司夸大宣传,片面推广,很容易造成聋人受众的排斥心理。”

  她观察,目前,数字人翻译新闻,有信息丢失、漏翻、动作变形扭曲、节奏怪异等问题。也有聋人比喻,数字人就像中英文翻译机,输入汉语却出来了中式英语。

  郑璇担心,电视台等媒体不懂手语,在科技公司蜂拥而上研发数字人的风潮之下,难以判断真实的产品质量,从而损害聋人朋友的利益。

  冯刚也说,当前数字人只是单向转达、告知聋人信息,“数字人能带聋人看病吗?”他认为,数字人很难实现双向沟通,能看懂聋人的手语并说出来。

  手语是美的、是活的

  和汉语、英语、法语一样,手语也是一门语言,它有语法,速度、节奏、韵律、停顿、语气、重音。

  孟繁玲看过出色的聋人演讲,台上的聋人利用表情、眼神、体态、面部表情、步伐,浑身都在说话,“如此美,且如此清晰”。

  冯刚也说,聋人喜欢用手语讲故事。青少年时,他们喜欢在聋校的讲台上,讲电影故事,成年后去福利单位上班,也喜欢利用午休时聚在一起聊天,用手语“说说”最近发生的社会现象。

  郑璇还曾用手语诵唐诗、说汉字、读论语,“手语是非常灵活的。”比如,用头朝下栽倒,那比喻了挫折、碰壁、失败;用拳头敲胳膊借代了疲劳,锤击脑门则借代了困难。

  而且,不同地方的手语略有差异,就像是“方言”,但当两个来自不同地方的聋人聊天,他们总能通过更丰富的肢体语言顺畅地沟通。同一个词,可以用不同的手势表达。手语甚至还有语种的差异,比如中国手语、美国手语、日本手语。

  但这门语言在中国还处于极其初步的阶段。孟繁玲培养了许多手语翻译专业的学生,发现社会对关于“聋人”和“手语”的知识缺少起码的认识。有学生刚刚入学就闹着要转学,“我有嘴为什么要学着用手说话”“ 看见聋人我害怕”。

  “大众关于聋的知识太少了。”她鼓励手语翻译专业学生一定要多和聋人接触,跟着聋人学习手语,不仅要打出聋人看得懂的手语,还要能看懂各地聋人使用的手语。”虽然这个要求对学生来说难度很大,但要成为服务聋人群体的合格的手语翻译员,必须要达到这一目标。”

  她曾去美国的学校参观,每个聋生上课时配备了一位手语翻译,且会考核翻译水平,“这样才能让知识传递给聋人,鼓励聋人发展”。

  她认为,提高手语地位,还能推动聋人高等教育的发展。

  2013年,江苏师范大学成立手语播音硕士点。正在读研究生的胡晓波是少数的聋人学生。他说,学院老师也想招更多聋人学生,但是至今能通过统招考试的聋人只有三位,本质原因是,大多聋人的受教育程度不够高,最容易卡在英语上。

  陈钢认识一个英国家庭,五代人都是聋人,却出了10个博士、5个手语翻译,也有人在大学和研究机构工作。这一度让他感觉羡慕、震撼。

  刘承承发现,当前,中国大多聋童的家长更愿意让孩子学习口语,而不是手语。但手语和口语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聋童学口语是为了能在主流社会里生存,但要毫无障碍、没有隔离感、平等的交流,比如多人聚餐,谈情说爱,只能用手语。

  刘可研还是北京启喑实验学校的老师。她观察到,有的聋生回到家,只能在房间里一个人待着,因为没有一个家人会手语,无法交流。许多聋生不爱看新闻,她上课时经常会借助一些时事,想丰富课堂内容,但常常没有什么效果——学生并不了解这些时事,甚至完全没有听说过。

  “新闻并不是看出来的。”刘可研说,听人要有一定的、综合的知识作为储备,才能看懂新闻;而聋生在各方面的知识储备都很薄弱,要想看懂新闻相对困难。这两年,她有时看新闻也会觉得,即便是她作为听人,要听懂、看懂一些专业性强的新闻,也有些难度。

  冯刚如今也开始用手语自制短视频,“想让社会了解聋人的文化和世界。聋人的声音要被听到,可以通过自媒体来做。”

  “聋人要发声,相比其他形式的残障更难。”郑璇说,聋人完成日常沟通就很不容易,要去演讲或是向别人诉说自己的意见更难,而且聋人习惯直接简单的沟通,因此很难听出对方话里的潜台词、话中话。这让聋人很难发声呼吁,争取更多社会资源。

  “那个隐形的天花板就一直立在那里。”郑璇说,要真正实现无障碍,还需要更多人的支持。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魏晞 来源:中国青年报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与路径******

  作者:张小明(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教研部(中欧应急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必要性

  城市风险的本质特征为“超辖区化”。城市风险并不总是内嵌于城市行政单元,它的发生地点、影响范围并不局限在固定区域,还可能超越特定的行政边界,向其他城市溢出。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在密集的城市人流中,病原体迅速传播会加剧风险蔓延和扩散的可能性。各类自然灾害潜藏着次生性灾害威胁,容易触发更大范围的灾情,如暴雨灾害,一旦上游河流决堤,很容易引起中下游城市的洪灾。事故灾难和社会安全事件,虽发生地点和影响范围相对集中,但不妥善的处理同样也可能对其他城市造成不良影响。城市发展中涌现的新兴风险,特别是技术风险、网络安全风险等,具有很强的复合性、联动性和叠加性,更可能产生超越空间范围的颠覆性影响。

  我国城市风险防控模式具有典型的“辖区性”特征。我国采取属地管理模式应对城市风险。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指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基本法和单行法都强调了突发事件的本地负责、本地化解特征。

  在面对“超辖区化”的城市风险挑战时,“辖区化”的属地管理防控模式难免会陷入失灵困境。一方面,它固化地引导行政人员遵循应急管理的属地思维,忽略了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权责配置与相互协作。当出现跨域风险和危机时,地方政府往往会在辖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驱动下“自扫门前雪”,片面强调本地的风险处置责任,忽视甚至搁置“共同责任区”风险问题,继而可能导致跨域风险问题的防控呈现出分散化、碎片化状态,并最终延误风险的最佳处置时机。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资源与能力难以适应跨域风险防控要求。地方政府基本形成了与属地管理模式相匹配的信息收集、报送程序以及资源调集、分配机制。当风险出现后,地方政府能够按照固定规范的流程迅速启动应急响应。而城市跨域风险超越了单一行政区域范围,发展演变趋势不确定,表现形态多变复杂,更重要的是,它突破了地方政府的风险治理权限,涉及到不同应急力量的博弈与权衡,仅仅依靠某一城市的属地管理模式显然很难产生成效。

  基于此,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极为必要。跨域,顾名思义是跨越地域界限。由于地域具有明确的区划边界性,因此,跨域实际指向的是跨越不同的行政区划;而行政区划又有各自的法定治理权限,这意味着跨域更深层的是对单一治理权的突破。当风险的潜在致灾因子、可能承灾对象超出了城市的行政区划,城市跨域风险就产生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有三种典型情境:一是潜在致灾因子超出特定行政区划范围,涉及两个甚至多个城市辖区,如河流水位暴涨会波及流经的中下游城市。二是潜在致灾因子发生在某一城市范围内,而可能的承灾对象分布广泛,如火山喷发后的火山灰顺着风向飘至其他城市。三是潜在致灾因子与可能承灾对象分别分布在不同城市区划。这三种情况都超出了单个城市的治理权限和治理能力,需要采取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的重要类别和突破。协同治理是对原有治理范式的超越和发展,它强调在尽可能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同时,通过协力合作、共同行动的方式,最大可能地维护整体利益。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不同城市主体代表着多元利益,它们需要通过博弈协商、相互协作的方式,化解区域风险问题,实现区域利益和地方利益的最大化。因此,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是在一般性跨域风险治理的基础上,对治理的目标、过程和结果的更高层次追求。根据现有跨域治理模式分类,结合跨域风险治理的现实情况,可将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划分出两种类型:上级政府主导型和平行区域自发型。第一种类型强调中央政府或者共同上级政府的权威性,他们是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发起方,掌握着治理过程中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第二种类型则出于城市主体的自发性,不同城市特别是毗邻城市,出于各自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维护城市安全的利益需求而主动形成的治理模式。结合实践看,平行区域自发型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运用更为广泛。总之,突破地理空间整合应急力量进行合作应对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模式,将越来越成为一种重要趋势。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模式建构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核心是通过总体顶层设计建构一套行之有效的模式和体制。它囊括了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布局,同时还包括各城市共同体基于区域实践构建的治理体制、组织体系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职能配置和责任关系。它深刻体现了在服从中央政府关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最高指挥、协调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跨域城市共同体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的模式特征。

  第一,完善中央政府对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顶层设计和总体布局。我国城市种类繁多,行政结构复杂。从城市规模看,包括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从行政结构看,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这些城市在人口规模、经济实力、政治话语权上存在较大差异,完全依靠自组织、自我协调的方式,可能会陷入组织无序、协调不通、效率低下的困境。因此,中央从顶层设计层面进行总体布局、设定规范就极为重要。近年来,中央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布局并积极推进城市跨域协同治理,打造了一套完善的规划体系、规则体系和组织体系,为城市群地方政府进行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提供了有效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示范。中央政府在强调区域合作、融合互动、资源共通、服务共享等区域发展的同时,还兼顾了风险、灾害、危机的安全统筹。

  第二,探索“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厘清了应急管理实践中的政府上下级关系,为风险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然而,现有的治理体制高度聚焦特定行政区划内的突发事件,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跨域风险这一重要类别。基于此,有必要建立面向跨域风险的新体制,以进一步规范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实践中的权责关系,特别是不同城市领导权、指挥权的配置问题。具体地,应形成“综合协调、协同共治、属地管理”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体制。综合协调是指不同城市政府应急领导力量组成的综合性协调机构享有跨域风险治理的协调权,履行综合协调、信息汇总、应急值守的职能,发挥跨域风险治理的运转枢纽作用。协同共治是指风险的发生地城市、波及地城市政府协同参与、共同治理跨域风险问题,以谈判、商议的方式达成跨域风险治理的最优行动方案。属地管理是在坚持综合性协调机构协调作用和跨域治理共同体协同作用的基础上,延续片区责任制,辖区政府仍然是本区划范围内风险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和最先响应人,负责向综合性协调机构和其他城市传输信息,在配合跨域治理共同体风险处置方针的同时,负责应急处置本区域的风险事项。

  第三,设立“综合性协调机构”为主导的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健全的组织体系是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成效的关键力量。进行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组织体系的设计,既要兼顾中央政府在工作协调方面的权威性优势,还要尊重跨域城市政府的自主权与核心地位,并妥善适应多元风险类别的外部情境。基于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组织体系要特别注重三项内容:一是构建中央层面的跨域风险协调办公室,规划全国范围内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工作,必要时还可以由相关部门参与到城市跨域的机构体系中。二是设立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毗邻城市要主动打破行政区划界限,由各地政府、应急管理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人组建综合性协调组织机构,将其作为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常设机构,发挥指导、协调的核心作用,保障跨域风险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运行。例如,2012年,为了应对突发性跨界水污染事故,长三角二省一市成立应急联合委员会、预警应急指挥办公室和应急专项工作组等机构,制定跨域治污的行动方案并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工作。三是设立具体风险导向的跨域协同治理办公室。在综合性协调机构内,下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主要类别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办公室,专门对接各自领域的日常风险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专业性。

  第四,理顺各类机构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职能配置。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过程中,综合协调工作普遍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是风险的不确定性催生了城市政府差别化的风险回应态度。风险是一种未然状态,具有发生的不确定性。部分存在侥幸心理的城市管理者,往往会选择采取消极、懈怠的态度回应跨域风险事项和合作治理活动,这可能会影响到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活动的实际进展和整体成效。二是城市主体分布在不同行政区,它们各自有着独立的治理权和多样的利益需求,跨域合作需要统筹的因素多,协调的难度也更大。为了克服双重困境,有必要进一步明晰协同组织机构的职能,加强机构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对此,特别需要赋予综合性协调机构以必要的实质性权力,发挥该机构的权威作用,确立该机构的跨域风险常态化预防与治理职责:负责起草跨域风险治理协议,编制风险防控预案,研究制定风险协作的重要政策、年度计划与合作事项,并负责组织召开跨域协调会议。同时,还要明确该机构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置、风险监控、风险沟通各环节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调度职能。当出现重特大跨域风险,超出综合性协调机构的应对处置范围和能力时,中央相关机构应及时干预,对风险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第五,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责任框架。清晰的权力责任体系是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城市跨域协同风险的突出问题之一就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关系不明晰,“谁主责、谁担责”的问题有时处于模糊状态。责任关系不明晰,即便促成了跨域协同治理活动,城市主体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很容易在风险的治理参与、评估沟通、响应处置过程中产生侥幸、懈怠心理。对于愿意承担责任积极作为的主体而言,也难免会存在定位不明、把握不清的困惑。因此,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应当妥善配置权责关系,构建“发生地为主、波及地为辅”的责任框架。一要建立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责任体系,建立跨域风险治理的责任清单,明晰各主体单位在跨域合作、联合治理中的权责范围,实现重大跨域风险治理发生地牵头、波及地配合的组织模式。例如,《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灾难工作纲要》将建立协同应急责任体系列为五大工作内容之一,指出要“以区域应急联动综合预案为指导,研究确定京津冀协同应对事故工作中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急队伍的工作责任,联合编制区域协同应急责任清单”。二是明确城市主体在跨域风险治理中的责任追究制度。以制定法律或者签订协议的方式,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程序和方式。对信息上报不及时、不完全,甚至刻意隐瞒和虚报风险信息,以及不积极参与跨域联合协作,响应不及时,应急处置不配合等行为,给予严厉的责任追究和处罚。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总体顶层设计和模式体制,需要通过完善的运行机制设计来保障落实。当出现跨域风险时,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能够独善其身,也没有哪个城市能够担负起单独应对风险的防控责任和能力。为此,需要通过各种制度或非制度性约束,鼓励各城市采取联合行动,维持稳定、持续和正式的合作关系。这需要重点处理好城市间三个方面的协同:一是目标协同。不同城市在经济发展水平、主政官员治理理念上存在着差异,这决定了他们参与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目标偏好可能会不太一致,对跨域风险治理的效果也存在着差别化的需求。相比于风险波及地城市,风险发生地往往有着更高的目标追求。而目标的不同又会带来城市主体行为选择的差异。因此,需要对主体目标进行调和,尽可能达成趋同状态,兼顾各城市切实需求的同时,保证目标的可操作性。二是过程协同。风险治理一头连接着常态,一头连接着应急态。因此,风险治理除了要衔接好跨区域的风险排查、联合指挥、跨域救援等全流程防控和资源供应、信息沟通等全方位保障的协同外,还要妥善处理常态与风险态转换时的协同关系。一方面,保证日常演练、风险监测、预防与风险识别、处置的高效衔接,确保跨域风险出现后,城市政府能第一时间从常态管理转换到风险处置状态,迅速调配资源进行响应。另一方面,还需关注风险应对与应急处置的协同,做好跨域应急管理的准备,以在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灾害后有充分的动员力、处置力。三是资源协同。主要是推进不同城市间应急物资、应急装备的协同,保证跨域资源供应体系完整、规范,在应急状态下能够迅速调配。

  具体来说,城市跨域风险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设计,包括沟通机制、评估机制、利益机制、信任机制等方面。

  首先,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在风险识别、风险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理以及风险监控这四个步骤中,自始至终都需要进行风险沟通。只有将风险的相关情况,包括风险来源、范围、特性、演变趋势等,传达给相关的人,包括导致风险的人、面临风险的人、需要进行风险治理的人,风险治理活动才有价值可言。跨域风险波及面广,涉及因素复杂,加上不同城市间的地理区位阻隔,信息的分布极为分散,各城市主体往往只掌握着本行政辖区范围内的风险状况,对整体风险情况缺乏判断,这会很大程度上限制风险治理后续活动的开展。因此,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是保障城市跨域风险治理良性运行的重要前提。一方面,依托统一信息平台,实现预警信息的常态化沟通。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5G等新兴技术手段,搭建现代化跨域风险信息平台,实时监测、追踪并实时共享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传统风险和新兴技术风险领域的风险源信息,保证跨域治理共同体能够在完整的信息链条下对风险的整体态势和演变情况进行科学的研判、评估,并提醒可能涉及的毗邻城市做好风险的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工作。另一方面,完善风险治理过程中的基础信息共享,实现城市基础信息的互联互通。风险是突发事件的萌芽状态,风险治理是应急管理活动的起点。各城市的跨域风险治理活动,除了做好一般性的风险处置活动,还要共同应对重特大跨域风险转变为跨域突发事件甚至跨域危机后的管理活动。因此,城市之间还需要就应急基础信息达成充分沟通,如及时共享城市人口总量与空间分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规模、应急技术配备等情况,以便充分识别各城市的资源储备情况,明晰区域整体的应急储备短板,以更好地进行跨域风险的协同治理。

  其次,构建合理的评估机制。跨域风险协同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具有时间周期上的持续性和持久性,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某一次风险治理活动就能终结的。因此,及时地发现问题,针对性地改进问题,为之后的城市跨域风险治理积累有益经验就极为重要。这需要依托合理的评估机制,对治理过程中的表现、治理绩效等进行评估。在评估主体上,需要综合性协调机构、跨域城市共同体、第三方机构共同参与,形成以学术机构、专业团队等第三方机构阶段性评估为主,综合性协调机构与跨域城市共同体定期自评为辅的评估体系。在评估内容上,一是针对风险治理活动的评估。还原风险治理情境,就应急预案、治理协议的有效程度,风险预防、评估、处置工作的及时程度,资源准备、信息交流的充分程度,风险应对效率情况等主要内容进行评估和改正,更新和完善风险治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推动城市风险治理工作更加有序地开展。二是面向各参与治理主体的评估。确定综合性协调机构在跨域风险治理中领导、指挥、协调行为的有效性情况,掌握不同城市在风险协同治理各个环节的相互配合情况,了解各城市主体参与跨域风险防控中的成本投入、工作成效和责任履行情况。在评估结果的运用上,要实施明确的奖惩结合方式,加大有效经验推广力度。

  再次,建立清晰的利益机制。对于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不同城市政府主体而言,首先需要调和、平衡的就是政府利益关系。建立利益机制是保障参与主体充分享受利益,实现利益分配最优化的重要渠道,它包括利益共享和利益补偿两个部分。其中,利益共享是跨域风险治理的前提,有效的利益共享有利于维系跨域风险治理活动的稳定性、持续性。但现实中,不同城市政府参与跨域风险治理的收益是不均等的。当跨域风险被成功化解,它很大程度上避免了风险转变为突发事件后的社会经济损失,这一潜在收益对风险发生城市体现的尤为直接和明显。而对于风险波及地城市而言,不仅获利十分受限,还不可避免地存在成本投入损耗问题,这种成本与收益之间的失衡很可能会破坏城市政府参与的积极性。利益补偿机制旨在化解这一问题,它通过调和参与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保障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帮助跨域协同治理维系长远发展。然而,具体到城市跨域风险治理领域,相关的利益协调机制和资源补偿机制尚未成型。未来可尝试结合区域间共补和第三方激励两种渠道,丰富专项基金、资金补偿、专业人才培训、应急平台搭建等补偿方式,鼓励跨域城市共同体就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的利益关系达成共识,努力实现区域共同利益的最大化。

  最后,构建稳定的信任机制。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过程中,各城市主体拥有平等且独立的治理权,缺乏来自治理体系和整体性治理理念对跨域协同的制度硬约束。基于此,寻求一种有效的、促进合作的软约束显得极为重要。信任机制是软约束体系的重要内容。信任的本质是承诺被兑现的程度,高水平的信任不仅能促进合作的生成,同时还能保持合作的灵活性与持续性,并降低合作成本。维系主体间的相互信任是达成城市区域内外安全合作的必要基础。为此,一方面,要积极打造跨域城市共同体自身的政府信誉,结成地区性信任联盟。大多数的城市政府在跨域风险协同治理中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备难题,这增加了它们资源投入的风险以及跨域合作的监督成本。通过鼓励政府主动守信,并在跨域合作中结成信任联盟的方式,塑造城市良好的信誉形象,营造跨域间的互信文化。另一方面,要构建与信任机制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纵向上强化综合性协调机构对跨域城市共同体守信情况的监督,横向上实现各城市主体相互之间的联合监督。在此基础上,增加城市政府违约失信的成本和代价,以帮助增强城市跨域风险治理共同体的守信意识和信念,促进信任关系的建立和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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