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觉忘摘隐形眼镜,眼球变白险失明!戴隐形需要注意什么?******
近日,山东济南一名23岁男子因新婚之夜忘摘隐形眼镜,第二天醒来发现一只眼睛竟然看不见了,最终通过角膜移植手术才保住了眼球。根据医生的诊断,该男子因忙于婚礼,不但没有摘隐形眼镜,手卫生做得也不好,导致了角膜严重感染。
不少网友看到该新闻后纷纷后怕,表示以后不敢佩戴隐形了。也有网友认为没有那么严重,自己有几次睡觉也忘记摘掉隐形,也没有关系。那么,晚上不摘隐形真的有那么大危害吗?我们佩戴隐形眼镜的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一起来看一下~
1 隐形眼镜——眼睛摄氧的阻碍
隐形眼镜又叫作角膜接触镜,佩戴时隐形眼镜覆盖在我们的黑眼球(角膜)上,黑眼球代谢需要氧气,其中80%的氧气需要从空气中获得,覆盖在眼球表面的隐形眼镜就像一个屏障,隔绝了黑眼球和氧的接触,影响代谢。
来源:摄图网
此外,隐形眼镜还会吸收水分和细菌。所以为了佩戴舒适,隐形眼镜需要保持湿润,所以它会从我们的眼睛里吸收水分,也会捕获细菌,所以定期取出隐形眼镜进行清洁非常重要。
所以一般建议佩戴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否则容易造成角膜缺氧,如眼睛有异物感、发痒、干涩等。
2 晚上睡觉不摘隐形更容易导致角膜缺氧
晚上睡觉时,眼睛处于闭合状态,再戴隐形眼镜则更容易造成角膜缺氧。
美国《死亡率与发病率周报》刊登的一项研究指出,戴隐形眼镜过夜会导致角膜炎发病几率增加20倍。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在一份发病率和死亡率研究报告中,也曾强调戴隐形眼镜睡觉可能导致角膜损伤甚至失明的风险。
关于因戴隐形眼镜睡觉导致角膜疾病的新闻并不少见。北京青年报曾报道过美国一男子由于喜欢戴隐形眼镜,并且时常图方便干脆戴着它睡觉,最终发现左眼失明的案例。根据余杭新闻网的报道,一位21岁女孩常常戴隐形眼镜过夜,刚开始戴着过夜并无不适,直到最后出现怕光、流泪不止、痛到睁不开的症状,被医生检查出角膜损伤,而这正是长时间佩戴、不注意卫生,日积月累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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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种由于角膜缺氧所引起的并发症大部分是不可逆转的!所以我们还是要珍惜角膜,晚上不要戴隐形眼镜入睡,每天佩戴不超过8小时,一周停1-2天。
3 佩戴隐形眼镜,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除了佩戴时间不要过长,使用时不注意卫生,在不当的场景中佩戴隐形,也是造成眼睛不适的主要因素。
有学者对隐形眼镜佩戴者进行的调查分析发现,摘或戴隐形眼镜前不洗手、清洗或护理镜片时不使用专用护理液、清洁镜片不规范等错误行为十分常见。卫生不到位,细菌容易污染镜片,进而对我们的角膜造成损伤,所以我们日常佩戴隐形眼镜时,需要注意:
1、佩戴
剪短指甲、用肥皂洗净双手并擦干,以免损伤镜片、滋生细菌;
仔细检查镜片有无破损、污物及沉淀物,如有破损则不能佩戴,如有污迹和沉淀物则应清洁后再戴;
分辨镜片的正反面,使正面向上佩戴,切勿随意延长更换镜片时间,尽量选择日抛、月抛等周期更短的镜片;
如化妆,应在化妆前佩戴隐形眼镜,卸妆前取下隐形眼镜,不要使化妆品粘附到镜片表面。
2、清洗
镜片正反面各揉搓10秒,正反面各冲洗5秒,消毒浸泡至少4小时;
定期清洗镜片,镜盒需每天冲洗,每星期则要消毒镜盒一次,最长不可以超过3个月更换新的镜盒;
护理液在开瓶使用后,应及时将盖子盖紧,不要用手指触摸瓶口,若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用完,也不可再用,应更换新的护理液。
此外,有些特殊场景也不建议佩戴隐形眼镜:
1、从事强度高的运动时不要戴
如有打篮球等对抗性强、有身体接触的运动时不建议佩戴隐形眼镜。如果运动中不小心使面部受到撞击,很可能会使隐形眼镜脱落,进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洗澡、游泳、泡温泉等涉水场景不要戴
隐形眼镜具有吸附性,容易使水中的病原微生物沉积在镜片上。而且长期佩戴隐形眼镜的眼睛,对病原微生物的抵抗力相对较弱,容易被各种病原微生物感染。
3、雾霾天不要戴
眼球自身是可以通过眨眼、分泌泪液等方法将雾霾中的灰尘颗粒洗刷掉的。
但是戴上隐形眼镜,镜片会阻碍泪液流动,杂物无法有效清洁。此时,雾霾天气中的细小颗粒、细菌密度增加,隐形眼镜容易吸附这些污染物,会加重眼球缺氧状况,容易导致角膜水肿,视力清晰度和透明度明显下降,所以雾霾天尽量避免佩戴隐形眼镜。
4、 乘坐开窗行驶的车辆、坐飞机时不要戴
乘坐开窗行驶的车辆时, 周围空气对流可使镜片水分蒸发过多;坐飞机时机舱内空气干燥;都会使眼镜薄片变硬,眼睛出现不适现象。
来源:摄图网
5、经期、孕期等特殊时期不要戴
经期前及经期过程中,眼压会比平时增高,眼球四周也较容易充血,特别是有痛经症的女性,戴隐形眼镜,会对眼球产生不良影响。
资料来源:上观新闻、瑞金医院、数字北京科学中心、北京青年报、央视财经等
整理:党敏
宁夏首例终身禁业刑事案宣判 一在校老师性侵未成年人获刑13年******
中新网银川2月1日电 (杨迪 张金凤)一在校老师在长达六年时间里,利用教师的身份便利,多次猥亵在校女学生并对一名女学生实施强奸行为,多年后被害人报案,该教师被依法抓获……记者1日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法院对这起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案依法宣判,以被告人李某犯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同时禁止被告人李某终身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出台后,宁夏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被告人判决终身禁业的首例案件。
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2012年至2018年期间,在担任小学六年级班主任、数学老师期间,利用其教师身份的便利,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以补课辅导、批改试卷、接热水、家访为由,在晚自习下课后从小学女生宿舍内,先后将15名未成年在校女学生分别单独带至其家中、附近的山上、教学楼等地实施强奸、猥亵行为。其中,被告人李某实施强奸犯罪1起,强制猥亵犯罪6起,猥亵儿童犯罪8起。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目无国法,违背妇女意志,利用其教师身份,强行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李某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已满14周岁)构成强制猥亵罪,采用欺骗、强迫等手段,猥亵多名在校未成年女学生(未满14周岁)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严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