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烟火气”持续升腾 消费市场年味浓******
(新春见闻)武汉“烟火气”持续升腾 消费市场年味浓
中新社武汉1月12日电 题:武汉“烟火气”持续升腾 消费市场年味浓
中新社记者 张芹
临近农历新年,漫步于武汉街头,处处可见高高悬挂的大红灯笼和中国结、琳琅满目的兔元素装饰品,菜市场里“烟火气”氤氲而升,春节氛围渐渐“拉满”。
腌制腊鱼、腊肉、腊肠……进入冬至,武汉人便开始张罗着,食材在白酒、花椒、八角、桂皮等各式调料以及阳光“加持”下,无须半月,散发诱人的咸香。待到春节,就成了餐桌上的佳肴。
走进武汉市硚口集贤二路,小巷里有家老字号“甚美王牌香肠”。档口处,早已围满前来“打年货”的顾客。“早上八点就过来排队,还好想要的都买到了。”66岁的李桂珍祖籍河南。她40多年前来到武汉,此后一直在此定居,入乡随俗口味也发生了变化,每年过年总少不了备上各式腊味。
除了腊味,武汉人春节的餐桌上少不了炸圆子。片鱼、剁肉、搅馅、下油锅……38岁的赵榕刚系上围裙,熟练地完成一整套动作。半年前,他决心投入自己热爱的餐饮行业,从小吃到大的炸圆子就成了首选创业项目。
“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味道,对于武汉来说,炸圆子在春节期间最不可或缺。”赵榕刚告诉记者,选择在春节前开业正是为了迎合当下消费热点。目前,每天销售额可达15000元人民币左右。
在汉口北小商品城,春联、年画、窗花以及各式各样的新春饰品品类繁多,吸引众多民众驻足选购。商铺里的老板一边接待顾客,一边对照订单打包发货,无暇与人闲聊。
不远处新近开业的鲜花小镇里,人头攒动。冬青、腊梅、水仙、蝴蝶兰等年宵花尤受青睐。“过年给家里添几盆植物,有种焕然一新的感觉。”市民刘媛说。
午餐时间,位于汉口台北路的湖北本土菜馆“小蓝鲸”座无虚席。餐厅负责人刘方姣介绍,从农历小年到正月十五团圆宴基本都已预定,今年餐厅还推出“手提团圆宴”,受到消费者欢迎。
武汉餐饮业协会会长刘国梁介绍,春节期间,全市80余个餐饮品牌联合推出滋补煨汤节、邻里年货节等活动,希望借此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元、优质的用餐选择。
记者搜索各大旅游平台发现,武汉热门景点周边,春节期间几乎一房难求。
“春节假期将迎来一波高峰。”中国旅游研究院武汉分院常务副院长龚箭认为,短途自驾、冰雪游、休闲游、营地游将成为近期旅游市场的主流和热点。(完)
“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热搜 囤药过期后应如何处理?******
中新网2月3日电 (中新财经 左雨晴) 近日,#上百盒布洛芬被扔垃圾桶# #网友囤1000片退烧药全砸手里了# 登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关注。过期药到底应该如何处理?随意丢弃有多大危害?
媒体:上百盒未拆封布洛芬被扔
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发现有大量布洛芬连同其他药物一起被丢弃在楼下垃圾桶里,这些药品均未拆封,保守估计有上百盒。另有网友在网上晒出自己购买的1000片退烧药,并称:“阳之前买的,阳康之后很久,年二十七八才到货。”
对此,有网友表示,这是“部分人不理智囤货的结果,浪费资源。”有网友认为这是黄牛囤货行为,令人气愤。还有网友心疼道:“哪家垃圾桶,我这就过去收破烂。”“布洛芬过期一年也还能吃呀,为什么要扔呢?”
部分网友评论。 截图自微博。不过,也有网友表达了不同的看法:“囤货就像买保险,不想浪费,但又不希望用得上。”
此前,有关部门曾多次呼吁不要盲目囤药,并打击高价倒卖、哄抬药价乱象。例如,广东省药监局曾发文提醒:药物都有保质期,存储也有一定的条件要求,保管不当容易变质,过多药物长期存放容易造成浪费。
布洛芬过期了还能吃吗?
那么,过期的布洛芬能否照常服用?
一名药学业内人士告诉中新财经,药品超出有效期后并不建议服用。“即使保管再好,药效也会下降,而且过期药还会发生变质、霉变等问题,不治病反而害人了。”
她表示,药品在有效期内也要妥善保存。“发现药品出现受潮、霉变、崩裂或者没按药品要求避光、阴凉处贮存,又或没按要求冷藏规范保存等情况也不要再吃。”
过期药品能否随意丢弃?
此外,过期药品也不宜随意丢弃。大量弃药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过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随意丢弃的药品在分解后容易污染土壤和水体,从而对人和动植物造成危害。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此外,过期药品在随意丢弃后可能会被不法商贩或不法医疗机构二次回收并再次出售,有害病人身体健康。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一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典型案例。其中,某生化药业未经无害化处理,将一批超3吨的过期药品私自倾倒、处置,被告人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罚款。
不过,《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也明确,家庭日常生活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药品属于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只要未集中收集,上述废药品可不按危险废物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处理。
资料图:医务人员正将配送到的感冒药放入药架。 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2019年,住建部等多部门发文,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分类,“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属于有害垃圾,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
此前,国家药监局在答复网友“过期药品如何处理”时曾表示,如果家庭过期药品没有被分类集中收集,可以破坏药品包装盒后,随生活垃圾分散丢弃、分类回收,相对风险较小。家庭过期药品如果送至正规回收点进行统一回收,需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环境产生的危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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