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氟沙星冲上热搜,药监局:未成年人禁用******
近日,一张“关于XBB.1.5毒株在美国登顶,大家要囤点蒙脱石散、整肠生、诺氟沙星”的截图在网络流传,不少药物一度脱销,“未成年人禁止服用诺氟沙星”一度冲上热搜。
诺氟沙星是什么药?为什么未成年人禁止服用?家有孩子到底需要准备什么?
此前,国家药监局官网建议每个家庭都应该专门为孩子准备一个家庭药箱,尽量精简,只准备一些常用药,并且相对安全的药物。身边很多人在感冒发烧时都会自行使用抗菌药物,但发热不等于感染,更不等于细菌感染。
其实发烧只是一个症状,并不是造成疾病的原因,发烧是机体免疫机制的一部分,找到发热的原因至关重要。发热的原因很多,除了感染性外,还有结缔组织性疾病、肿瘤性、药物热。即使感染性,还包括病毒、细菌、真菌等不同病原。一般感冒多由病毒引起,药物治疗以对症治疗、缓解感冒症状为主。抗菌药物只对细菌有杀灭或抑制作用,没有细菌感染时,用抗菌药物是没效果的。感冒一开始就服用抗菌药物,不但对治疗无益,还会引起药物不良反应和细菌耐药性的产生。只有感冒后出现咳嗽频繁,伴黄稠粘痰、发热、咽疼等继发细菌感染的症状时,应到医院检查,医生会根据病情选用相应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而且,抗菌药物的种类有很多,每一种类都有自己的特点,应该按照不同的人群、疾病、病原来适当地选用。孩子生病后,家长不能擅自使用药物,应由医生决定是否使用抗菌药物。使用抗菌药物时,尽量用窄谱抗生素而不用广谱抗生素,尽量不要联合使用。
诺氟沙星,广谱抗生素的一种,人们服用后可阻碍人体消化道内致病菌DNA旋转酶的作用,阻碍细菌DNA的复制,从而对细菌产生抑制作用。常用于细菌引起的腹泻,如肠炎、痢疾类病症,对病毒引起的腹泻是无效的。因为在急性腹泻中,多因病毒感染所导致,所以在出现腹泻症状时,一定要查明病因再服用相应的药物,切勿乱服此药。需要注意的是,诺氟沙星可阻碍骨骼的成长与发育,所以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禁止服用诺氟沙星。
国家药监局教你备好儿童用药箱
2019年10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官网发布信息,指导公众如何在家准备儿童药箱。
国家药监局建议,每个家庭都应该专门为孩子准备一个家庭药箱,尽量精简,只准备一些常用并且相对安全的药物。具体包括:
解热镇痛药
对乙酰氨基酚:常规剂量短时间服用,不良反应少;如果大剂量长期使用,有可能发生肝毒性。最小适用年龄为3个月,1岁以下幼儿用药时应遵医嘱。间隔4~6小时重复使用,每日不超过4次。
布洛芬:不良反应少,治疗儿童高热有效、持续时间长。最小适用年龄为6个月,6个月以下用药时应遵医嘱。间隔6小时重复使用,每日不超过4次。
止泻药和胃肠道调理药
蒙脱石散:“物理”止泻,可以在肠道内形成一层保护膜,可有效止泻,但使用过量会引起便秘。
口服补液盐:可用于因腹泻引起的电解质紊乱和脱水症状。
益生菌:对调理肠道菌群紊乱可以起到双向调节,不仅可以治疗腹泻,还可以缓解便秘。常用的有双歧杆菌三联活菌、枯草杆菌二联活菌、地衣芽孢杆菌活菌、布拉氏酵母菌散等,可根据孩子的情况选择合适的种类。
泻药
开塞露:主要成分为甘油,是孩子便秘时临时救急的好帮手。
乳果糖:温和的泻剂,不良反应少,但长期或大量使用,可能导致腹泻。孩子便秘一般是暂时性的,可以通过饮食进行调节,西梅汁、苹果汁、梨汁等食物中含有缓解便秘的成分,可有效改善便秘。
外用药
炉甘石洗剂:涂于瘙痒部位,可有效缓解皮肤瘙痒症状。
创可贴、碘伏:孩子有皮肤外伤时,可以用碘伏进行消毒处理;可常备防水、杀菌等种类的创可贴,根据伤口情况选择合适的创可贴使用。
其他
此外,药箱中还应该常备医用纱布、医用胶带、医用棉签、量杯和滴管、体温计等。
国家药监局同时提醒,孩子并不是缩小版的成人,因为他们的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还在发育中,并没有完全发育成熟,所以,在用药时不能将成人药“小儿减半”服用。
成年人服药后,很多药物成分不易通过血脑屏障伤害到大脑,而孩子的血脑屏障功能还没发育完全,某些药物成分会经过血脑屏障对孩子的大脑造成伤害。因此,一定要让孩子吃儿童剂型的药物,不要随便将成人药减量给孩子吃。
儿童对药物的耐受性和反应性与成人不同,成人可以用的药,对儿童可能是禁用或慎用。
喹诺酮类抗菌药、诺氟沙星等沙星类药物,可能会抑制软骨发育,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用。
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庆大霉素、链霉素等,有肾脏毒性和耳毒性,儿童不宜使用。
皮质激素类药物,长期使用可能造成儿童生长迟缓,影响身高,儿童不宜使用。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