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之力擦亮浙江******
【乌镇实践】
光明日报记者 王美莹 光明日报见习记者 刘习
“乌镇时间”再次开启,11月8日,世界互联网大会永久举办地特色活动“数字赋能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展示活动”精彩亮相。活动中,“数字共富”“数智生活”“数字场景”三条展示线路勾勒出浙江农业、农民、企业的致富路,经济、制造、建造领域的大发展,以及民生、社区、生态、交通等的新成就。
在数字农业展区,一台农业机器人演示着如何高效快捷地为生猪注射疫苗,桐乡“兴羊富民”应用上显示出“数字牧场”的实时管理情况。“我们这个展厅集合了一块‘健康肉’和一只‘共富羊’。”数字农业展区的工作人员介绍。
在浙江桐乡华腾石湾未来猪场,基于5G通信技术和智能传感、饲养管理、巡检机器人等系统搭建的平台可以对栋舍内的生猪进行精准、高效管理。这些生产“健康肉”的生猪都会佩戴生物电子耳标,以实时监控体温、重量、运动量等数据。据桐乡市委书记于会游介绍,数字化和智能化养殖让华腾石湾未来猪场平均每头母猪年提供商品猪产量由18.5头提高到了26.5头,增效达43.2%。
“我们以1500元/亩的价格对附近300余亩农业用地进行流转,以人均5万元/年吸纳周边失地农民,实现65人再就业。”浙江华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CIO姚雪飞说,“同时在牧场边构建猪舍里庄园,形成了‘观光+研学+体验+华腾猪肉产品+有机果蔬’的模式,合计平均每户增收10余万元,带动周边共同致富。”
共同富裕建设不仅仅是生活富裕,更是精神富足。在智慧文旅展区,观众排队体验VR眼镜带来的“穿越”:在虚拟空间中参观桐乡市乡村文化礼堂的老照片展。
“现在桐乡市176个行政村的文化礼堂都可以在‘浙里办’的‘乡约礼堂·精神共富’平台中查询、预约、参观。”桐乡市委宣传部数字文化专班负责人张潘丽边操作边介绍说,“平台上还可以根据人数和场馆大小进行入驻申请,现在已经有29支团队、280多名创客入驻。”
90后姑娘夏晓梅是非遗历本袋的创作者,她说:“改良后的虎型历本袋更符合当下的使用习惯和审美,变成3D数字藏品后,更是被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受和喜爱。”现在,夏晓梅在桐乡市崇福镇五丰村文化礼堂创立了“晓梅工作室”,让更多人了解优秀传统文化。
在嘉兴学院任教的外籍教师Kseniia专程来到桐乡市开发区(高桥街道)骑力村文化礼堂,通过VR技术与数字藏品布老虎“合影”。她说:“数字化的乡约礼堂让传统文化更有趣,文化体验也真实丰富。”
《光明日报》( 2022年11月09日 10版)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