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11日消息,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近日印发《住房公积金“惠民生、促共富”十条举措》的通知。
通知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上调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即三区及诸暨市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嵊州市、新昌县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上调至50万元,双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80万元。
通知还提到,上调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聚焦“扩中”“提低”,将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度统一调整为不低于30万元,让更多低缴存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红利。
在支持新就业大学生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通知明确,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绍兴市落户或就业,在全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首套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额度上浮20%的支持。
此外,完善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二孩、三孩家庭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贷额度允许分别上浮20%、30%,但不得超过最高额度的120%。
提高职工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标准方面,加大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缴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均无自住住房且租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500元/月·人标准,同时职工可在一年提取一次的原则下灵活选择提取时间。
支持农村自建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合法审批手续在绍兴市域范围内农村自建房屋可以申请贷款,但需第三方担保或其他商品房作为抵押物。
通知还提出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积极探索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新模式,加强部门协同,有序推进二手房交易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优化按月对冲还款业务规则方面,缴存职工(主贷人)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业务,其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因不在同一区、县(市)无法办理对冲还贷业务的,允许到窗口柜面按年提取扣除对冲部分金额后的实际已还款额。
此外,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分布。聚焦高水平网络大城市建设,结合重要片区、节点建设,在袍江等新增多个住房公积金便民服务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办理。
通知明确,加快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改革。紧盯关键小事,围绕“一件事一次办”,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加强数据共享,进一步拓展线上业务办理范围、优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不断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服务水平。
上述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涉及贷款额度上浮的支持政策不重复叠加。(中新财经)
三部门联合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是《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提出的5个专项行动之一。《行动方案》积极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和家政服务行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对近3年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行动方案》围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提出了到2025年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及4大方面、10项重点任务。在标准体系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优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供给结构,厘清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等标准化工作方向,特别是从支撑行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引领产业转型升级3个方面提出重点标准制修订项目。在标准实施与监督方面,《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标准实施与行业发展规划、改革任务、专项行动等的协同推进,提出向消费者明示服务标准、完善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分批部署150个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等任务。在标准化能力建设方面,《行动方案》提出推动将标准化知识纳入养老、家政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建立以标准为支撑、覆盖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的评价机制。在标准国际化方面,《行动方案》提出促进养老和家政服务领域国内国际标准衔接、强化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支撑构建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将会同民政部、商务部持续关注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进一步优化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体系,加速服务标准提档升级,以标准引领养老和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质化、数字化、融合化发展,形成标准化与养老和家政行业联动发展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