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55城新房销售价格环比下降,一线城市新房价格止跌******
1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2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2022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下降城市个数有所增加,各线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持平或下降,一线城市同比上涨、二三线城市同比下降。
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环比止跌
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55个,比11月份增加4个;房价环比上涨城市15个,较11月增加1个。
各线城市表现看,去年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三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3%,降幅与上月相同。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去年12月最明显的变化是,一线城市连跌3个月后,已经有止跌现象。这也说明,随着疫情压力高峰期的过去,一线城市的楼市继续被看好。此类城市止跌,也有助于修复市场预期。
具体到各个城市,2022年12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前十的城市分别为:泉州、扬州、长沙、成都、上海、无锡、杭州、青岛、北京、宁波(九江、平顶山,新建商品住宅环比涨幅与宁波相同)。
其中,泉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领跑,新房价格环比上涨0.7%;扬州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紧随其后,环比上涨0.6%;长沙及成都新房环比上涨0.5%。
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55个新房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中,跌幅最大的十个城市分别是:呼和浩特、长春、惠州、昆明、天津、桂林、韶关、岳阳、唐山、郑州(沈阳、太原、石家庄,新建商品住宅环比降幅与郑州相同)。
从同比来看,去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的城市有53个,比11月增加2个。
今年1月5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建立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城市,可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根据2022年10月-12月份全国70城房价指数数据,70城中有35个城市符合下调的标准,其中二线城市有14个,包括长春、沈阳、太原、大连、哈尔滨、郑州、天津、石家庄、福州、南宁、贵阳、厦门、武汉、兰州;三线城市有21个,包括牡丹江、湛江、洛阳、岳阳、北海、秦皇岛、吉林、徐州、金华、济宁、常德、韶关、桂林、唐山、锦州、温州、宜昌、惠州、丹东、蚌埠、襄阳。
2022年12月,新房价格同比仍显示上涨的城市有16个,其中成都、杭州、北京、上海、长沙、银川、西安、济南、宁波、南昌同比涨幅前十。
63城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
二手房市场来看,市场总体降温的态势未得到改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2年12月,70个大中城市中,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城市有63个,比上月增加1个。
从各线城市表现看,去年12月份,一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5%,降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二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与上月相同。三线城市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降0.4%,降幅比上月收窄0.1个百分点。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2年12月份,二手住宅销售价格上涨的城市仅7城,分别是昆明、长沙、成都、徐州、宁波、贵阳、泸州。
其中,昆明二手房价格环比上涨0.3%,连续两个月涨幅第一;长沙、成都、徐州二手房价格环比分别上涨0.2%。
从同比来看,二手住宅销售价格显示上涨的城市仅6城,分别是成都、北京、上海、昆明、南充、无锡。
其中,成都二手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9.1%,连续7个月涨幅第一;北京二手房价格同比上涨3.9%涨幅第二;上海涨幅2.6%排第三。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虽然房价下降的城市数量在去年12月依然增多,但市场底部已逐步清晰,预计房价的稳定和上涨数量明显增长还需等待今年二季度。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是个改善需求入市的好年份,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12月印发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到,住房改善将是未来拉动内需的重点。预计一二线热点城市的复苏节奏会相对更快,目前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政策工具箱还有较多工具未被使用,尤其是针对改善需求在首付及利率方面有很大的调整空间。结合房贷利率的整体优化,未来市场整体复苏依然非常可期。
宁夏首次发布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 机动车污染防治成新挑战****** 中新网银川1月11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11日从宁夏生态环境厅获悉,该厅近日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2年)》(以下简称《年报》),公布2021年宁夏移动源环境管理情况,这也是宁夏首次编制并发布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 移动源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是造成城市臭氧(O3)及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诱因之一,其中,机动车排放已成为城市大气污染的一大“元凶”。《年报》显示,2021年,宁夏机动车五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3.95万吨。其中,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颗粒物(PM)排放量分别为6.60万吨、1.77万吨、3.99万吨、1.56万吨、0.03万吨。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宁夏机动车保有量正在迅速增长中。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宁夏机动车保有量首次突破200万辆,达到202.83万辆,同比增加14.7万辆,增长7.81%,高出全国均值1.49个百分点,宁夏首府银川市机动车保有量更是突破“百万量级”。“机动车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量的迅速增加,已经成为继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新挑战。”宁夏应对气候变化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主任陈曦说。 陈曦表示,依据《年报》的基础数据,宁夏将针对性地开展移动源污染防治,进一步谋划并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完)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