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光明论坛】
2022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这与“十四五”规划强调的“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耦合,本质上就是通过加强产学研资的深度结合,让科技成果能够及时产业化,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和产业振兴的支持作用,并为金融发展提供坚实的实体经济支持,避免出现金融泡沫化风险,从而把科技创新、产业振兴和金融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要加强科技创新原动力。科技创新依赖于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科学研究。近年来,我国在一些核心技术方面遇到“卡脖子”难题,原因之一是基础性研究投入和研究能力还存在不足。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里,我国应用型科技领域成就斐然,形成了产业引导科技发展的方式,但还未大面积形成科技催生新产业的原始动力。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好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通过引导企业在基础研究方面投入,消除过于重视短期利益的现象,有利于充分聚焦长期的、底层技术的关键价值,力争取得创新突破,为更好促进产业发展夯实基础。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产业化是科技形成生产力的关键环节。只有通过产业化,科技成果才能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形成一定经济规模的产品,通过科技创造利润,满足科技研究持续投入的资金需要,从而进一步催生新技术、新产业,形成科技与产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当前,外部环境动荡不安,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加深,亟须构建关键技术自主创新体系,发展和安全并举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此,首先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其次要充分挖掘国内大市场潜力,以行业、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产业形成产业集群,通过规模经济和产品的多样化、差异化以及国际化实现经济效益。还应当依法保护企业家权益,让参与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主体享有合法的权益,激发全社会的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动力。
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要充分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发展的服务作用、资本作为产学研合作的桥梁作用,通过有效配置资源推动科技与产业发展。现代经济发展历史表明,现代国家的崛起离不开一个强大资本市场的支撑。中国的资本市场已成为世界第二大资本市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也需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力有技术、有科技含量的企业做大做强。建设和运用好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中国资本市场要面向科技前沿的“硬科技”领域,汇聚起一批涉及各产业链环节、多应用场景的创新企业,充分利用好社会储蓄资金,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未来,要形成“科技—产业—金融”之间的良性循环,需要进一步强化三者之间相互“看见”“读懂”的纽带。通过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中介服务体系,确保科技、知识产权等中介服务机构客观、科学评估创新成果产业化的市场价值和发展前景,进而提供更加精准的支持,为建立风险共担的“科技—产业—金融”运行机制提供科学准确的服务,促进科技、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的高水平循环。
(作者:王晋斌,系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党委常务副书记、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主要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