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43家公司已获A股“入场券” 计划募资419.97亿元******
记者 吴晓璐
1月11日,迅安科技登陆北交所,这是2023年A股迎来的第二只新股,1月6日,百利天恒在科创板上市,2家公司合计募资11.52亿元。
另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目前有43家公司已经拿到“入场券”,但尚未上市。另外有897家企业处于上市申请排队中。综合来看,目前A股待入场企业940家,计划募资超过6447亿元。
2022年上市新股424家,合计募资5868亿元,同比增长2.64%,刷新历史新高。接受采访的专家表示,2023年经济回暖,资本市场对实体企业的支持力度将继续加大,随着注册制改革的推进,新股融资规模有望再创新高。
新股发行规模将稳步增长
企业从拿到A股“入场券”到敲钟上市仍需一段时间。据记者梳理,截至1月11日,目前有43家公司已经拿到“入场券”,但尚未上市,计划募资(含实际募资)合计419.97亿元。其中,10只新股完成发行未上市,合计募资68.2亿元,另有3家公司正在发行中,计划募资65.67亿元。此外,还有30家已经注册生效,尚未启动发行,计划募资合计285.92亿元。
发行上市申请排队方面,据证监会以及三大证券交易所网站数据统计,截至1月11日,沪深主板排队企业307家,其中,28家已通过发审会但尚未拿到批文。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排队企业分别159家、343家和88家,其中提交注册分别有35家、68家、8家。总体来看,目前IPO排队企业897家,其中,已通过发审会或提交注册的有139家。另外,记者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上述897家排队企业计划募资合计6027.24亿元。
谈及2023年新股发行情况,川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陈雳认为,2023年新股发行规模将稳步增长。注册制改革有利于融资功能的提升,对于新股发行规模增长产生积极效应。
中原证券策略分析师周建华认为,2023年A股行情有望回暖,经济复苏的过程中融资需求依然较大,预计2023年融资规模不会低于2022年,特别是随着注册制的有序推进,科技型企业的融资可能大幅增加。
双创板块定位进一步优化
2023年,科创板和创业板新股发行审核迎来新变化。2022年年底,证监会修改科创属性评价指引,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科创板、创业板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有利于进一步把握好科创板、创业板定位,压实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责任等。
陈雳认为,科创板、创业板标准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为新股发行拓宽上市渠道。在优化板块定位和相关指标后,上市公司可以找到更适合自身发展的板块上市。对于市场来说,则为资金流向指明正确方向,市场资源的分配将更加合理与高效。预计未来上市公司的上市审核流程将进一步优化。
去年12月份,证监会传达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表示,“深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突出把选择权交给市场这个本质,放管结合,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谈及2023年新股发行趋势,周建华认为,可能呈现三大趋势:一是2023年新股发行将对符合新发展理念的科技绿色类企业敞开大门,上市企业将更加聚焦科技创新型企业;二是随着注册制的深入推进,新股破发或成常态;三是2023年新股融资规模可能再创历史新高。
陈雳认为,2023年在注册制改革的稳步推动下,监管部门将严把“入口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市场对于新股的估值也将更加合理,接近实际价值,资本市场投资环境将进一步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