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支架降价93% 巨量“水分”是如何挤出去的?******
重量仅约0.03克,却比黄金贵千余倍;均价高达上万元,却每年卖出约150万个。一枚小小的冠脉支架,撑开了百万患者的“生命之伞”,但也击中了百亿支出的“负担之痛”。
《中国心血管健康与疾病报告2019》推算,我国心血管病患病人数达3.3亿,十年间冠心病手术从23万例发展到超过100万例。据推算,每年要用掉150万个心脏支架,总费用约150亿元。
如今,随着“国家队”出手,这一痛点将成为历史。上个月,设在天津的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联采办”)传出重大利好,首次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冠脉支架均价从1.3万元左右跳水至700元左右,降幅达93%。明年1月1日起,新价格将正式实施,预计每年可减少上百亿元支出。
如此多的“水分”是如何挤出去的?近日,记者走进联采办,走近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谈判团队,探寻“灵魂砍价”幕后的故事,感受小支架背后的医改大民生。
一场惊心动魄的开标
“当天的开标,用惊心动魄来形容也不为过。”尽管时间过去一个多月,但回忆起上月初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信息公开大会的现场情景,联采办集中采购组组长高雪依然眉头飞舞。
这是联采办正式成立不到两个月经历的第一场大考。11月5日上午,企业代表和工作人员早早进场,容纳百余人的会议室内,仿佛连空气中都氤氲着紧张的味道。
上午10时,仪式正式开始,联采办的工作人员按流程宣读采购申报流程,11家符合资格的中外生产企业带着26个支架产品公开投标,企业代表将装有已填写完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申报价的密封信封,依次投入箱内。
会场之外,各企业人员也在焦灼地等待结果。“我们在外场设置了座椅,但几乎没人坐,大家来来回回踱步,等待着会场内传来的消息。”高雪回忆说。
全部企业的报价单放入箱内后,公证员走到箱前,在现场所有人的注目下将所有信封取出,联采办业务科科员张明慧在公证员的监督下,拿起第一个信封,打开一看,上面的数字有点出乎意料,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将报价递给同事宣读。
“645元。”话音刚落,现场陷入短暂的沉寂,随后发出了一阵“哇”的惊叹声。
“第一家就报出低于千元的价格,而且还是医院需求相对较大的产品!一瞬间,我们觉得这事儿稳了!”高雪难掩内心激动,右手不由自主地拍了一下桌子,悬着的心一下放了下来,疲惫也一扫而光。
前一夜,高雪辗转反侧,几乎没怎么睡着,凌晨5点就起来,又挨个叮嘱企业竞价投标细节。
令高雪更为惊讶的是,紧接着又有企业报出了469元的“地板价”。“590元”“775.98元”……台上大屏幕上的数字不断跳动,产品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排名,实时更换,场下企业也在拿笔记着同行报价,时不时发出不可置信的低呼。
待报价全部宣读完毕后,高值医用耗材全国集采“第一单”宣布成功。中选的10个产品中,最高报价为798元,最低报价为469元,包含6家国内企业的7个产品,以及2家进口企业的3个产品。
“10个中选产品有7个是原市场份额的前十名,还有1个是原市场份额的第11名。”联采办主任、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铁军说,中选产品和医疗机构报量的重叠度高达70%,这也保证了医生的使用感和临床选择习惯和过去相比差别很小。
半年锱铢必较的谈判
明年1月1日起,降价冠脉支架执行已近在眼前。为了能按时、按量、保质供应,不出岔子,联采办仍在紧锣密鼓地忙碌着。
此次国家集中带量采购的冠脉支架首年意向采购量超过107万个。按最终协议采购量计算,年采购金额为6.70亿元,每年可节省采购费用117.25亿元。
半个多小时的竞标开标,令人满意的价格,背后却是“国家队”大半年锱铢必较的“灵魂砍价”。
“我们从今年5月开始就着手开发了数据平台,对全国2400多家医疗机构过去一年的冠脉支架采购量、使用品牌等进行数据采集,并对国内外生产企业进行反复调研。”高雪说。
9月14日,联采办在天津成立,明确由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具体承担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采购任务,冠脉支架成了要啃的第一块“硬骨头”。
虽然手握采购量这个筹码,覆盖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的80%以上,但与企业谈判依然是一场艰难的博弈。
“我们邀请企业一对一座谈沟通,但每个企业都打着自己的算盘。”高雪皱了皱眉头。
为了在谈判中掌握主动权,团队又对国内外“行情”进行了细致摸底。国内市场冠脉支架的平均价格为1.3万元,最便宜的也要7500元以上,此前江苏冠脉支架试点集采的最低谈判价格达到2850元。而在国外,2020年3月,印度政府规定药物洗脱支架天花板价调整为756元,德国一些冠脉支架价格在100欧元左右。
高雪直言,自己像是一个谈判官,用着《孙子兵法》里的招数,随机应变,见招拆招,在一对一企业面谈中字斟句酌,一遍遍触摸企业可能报价的底线,试图突破他们的价格防线。
在前期的企业座谈中,不少企业还在互相询问着对方心理价以及支架产品的最新发展,但到了后期,企业都不愿意再亮出自己的任何底牌,见面只是寒暄。
10月份,联采办发布了《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明确了申报语言、计量单位和医用耗材名称、医用耗材规格型号表示、申报报价填写等内容。仅这一份材料,团队成员就改了30余次,甚至还模拟“角色扮演”,站在企业和医疗机构立场上寻找文件漏洞。
“请教了多少专家、律师,开了多少次企业面谈会,预演了多少次,真的已经记不得了。”高雪说。
千亿降费大单的期待
“集中带量采购,就是要通过市场竞价机制,给高值医用耗材‘挤挤水分’。冠脉支架不是终点,而是起点!”高雪笑着说,“接下来还有1350亿高值医用耗材等着我们去推动、去解决,未来还会有惊喜!”
高值医用耗材,指的是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群众费用负担重的医用耗材,例如髋关节假体、耳内假体、颅骨矫形器械等,全国市场规模达1500亿元。它们对于许多患者的生命健康至关重要,但高昂的价格让不少人望而却步,例如髋关节假体的价格基本都在万元以上。
此次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为治理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流通乱象打响了“第一枪”,这一枪不仅打得响,而且打得准。
“全国老百姓都关注这事儿,说明我们真正从老百姓的利益出发,方向走对了。”高雪说,“8岁的闺女看到我出现在电视上后,给我买了根冰棍吃,她也知道爸爸干了件大事儿。”
冠脉支架降价的消息上了“热搜”,高雪和团队成员美滋滋地看着网民对此的评价,但其中也有网友有疑问:一分价钱一分货,为什么支架能有这么多水分,与降价一起降的会不会还有质量?
高雪解释说,高值医用耗材里的价格水分大,从厂家、中间流通商、医药代表等,每个流通环节上都存在水分。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钟东波说,对于这样的降价幅度不必太过惊讶,更不用担心企业报价是否已经低于成本,因为经过前期一系列的成本测算、财务报表分析等,这个报价其实是在合理范围内的。
钟东波介绍说:“通过带量采购,我们明确了采购数量,把中间销售费用全部节省,相当于直接还给社会、还给老百姓。这创造了公平的竞争环境,也给产业健康和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环境和基础。”
冠脉支架的价格降下来了,最受益的还是老百姓。北京安贞医院心内一科主任宋现涛说:“我国冠心病的发病人群非常高,且逐年增长,这次价格大幅下降后,让很多原来看不起病、做不起手术的患者,也有更多机会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老百姓所关切的,就是我们要努力的。”高雪和同事们脚步并没有停下,一个又一个造福患者的项目正在稳步推进,“无论是冠脉支架还是后续其他高值医用耗材的谈判,都是造福患者的事,我们要一块一块地砍!”高雪说。
本报记者:宋瑞、张宇琪、栗雅婷、张建新
重视数据产权制度设计 加快建设数字中国******
作者:唐树源(上海杉达学院法学系教师、数字商务研究中心副主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数字中国的建设具有基础性价值。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数据产权、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及数据要素治理制度作出部署。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对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发展都有着关键性价值,厘清数据产权制度是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性工作。
数据产权制度的关键性问题
要素市场运行的前提是产权配置清晰,产权不清的数据资源必然会限制数据市场的流通和交易。有关数据产权问题,早在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要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完善数据产权保护制度”。有关数据产权的讨论,需要关注如下几点关键性问题:
第一,有关数据产权的立法规定散见于各地政策性文件中,国家层面尚无统一的立法规定。特别是在2021年之后,各地有关数据要素的政策性文件出台较多,而数据产权的内容主要分散在各类文件中,各地的规定也有所不同。主要存在各地政府“自我赋权”“模糊处理”“规定不全面”等问题,这也就促使此次《意见》的出台,明确了数据产权制度的重要性,对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着定分止争的作用。接下来从国家层面制定数据产权相关的统一性规定已经非常必要,尤其是在《意见》的指引下细化数据确权的制度性内容是当务之急。
第二,数据确权不应只有所有权的确立,而应当构建符合数据独特属性的权属体系。当前国内外研究数据产权主要局限在所有权的问题上,这将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市场运营和交易。数据具有有限排他、可分割、动态调整和技术依赖的独特属性,不能等同于石油等自然资源的确权思路,更不应当停留在所有权的层面。因而此次《意见》提出的数据确权治理路径是“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充分考虑到了数据的独特价值,更好地平衡了数据权属与市场应用发展。
第三,构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使用机制。《意见》提出要“探索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其中包括“建立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制度”,说明数据产权不能“一刀切”。从分类上看,数据可以分为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每一类数据相关联的主体和内容都是不同的。如公共数据的主体涉及面更广,不同阶段会有不同的参与主体,权属的确立就更难,但公共数据的开放又更为重要,所以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难题就摆在了决策者面前。同时,各类数据的授权机制同样重要并有所不同,这无疑增加了数据产权制度的复杂性。平衡好数据各类权利保护并兼顾效率最大的结果是数据产权运营的重要追求。
构建“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
《意见》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接下来数据产权确立的核心内容。对于此项较新的治理机制,需要注意理解如下问题:
一方面,“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基于数据所有权特殊性的分离权利。所有权、持有权、经营权、使用权、占有权等都是产权体系中重要的构成,持有权不同于使用权和经营权,更加突出对数据资源的掌控,是脱离于所有权的分离权利。之所以设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本质上也是因为数据资源所有权的不确定性。
另一方面,数据“三权”的分工和定位是不同的。 “数据资源持有权”是对于数据资源的掌控权利,如个人对个人所有的数据持有权,公司对公司所有数据的持有权,公共管理部门对公共管理服务中产生数据的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是对于数据的加工处理活动的使用权利,持有并不代表着有权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在数据授权加工中尤为明显,因而使用权所涉及到的主体就更为多元。“数据产品经营权”是对于数据产品的经营性权利,数据从一开始的资源形态,经过加工处理,最后形成为数据产品,可以经营并产生收益。随着数据交易市场的快速发展,未来各类数据产品会更加多样和丰富,这也容易引发市场竞争的垄断和不公平性,因而更加公平、开放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数据产权制度需要同步解决的问题
当数据不确权,就会限制数据的流通交易,而当数据产权机制确立后,随着数据广泛流通使用,势必会遇到其他方面的各类问题,如各方权益保护、安全、合规等方面的难点问题,需要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关注:
第一,健全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数据相关的权益保护主要包括数据财产权益和人格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类型的数据保护内容是不一样的,如个人数据重点在于隐私保护与个人信息保护,企业数据的重点在于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保护,公共数据较为复杂,可能同时包含个人数据和企业数据的内容。随着数据交易运营的快速发展,多方主体参与会使得各方权益保护更为重要。同时,数据也会经历动态发展的过程,针对不同时期的数据权益保护也不尽相同,实践中需要更加细化不同流程和阶段,并进行分类分级保护。
第二,重视数据全流程合规能够更好保护数据产权。数据产权制度的确立本质上就是从根源上划清各方主体的数据权益,确保数据运行的合规。此次《意见》指出要“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完善数据全流程合规与监管规则体系”“ 统筹构建规范高效的数据交易场所”。当前,数据合规已经逐步被重视并引入企业实践中,此后的数据合规需要结合“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运行机制全面梳理并总结,明确各方权利和责任。以数据合规为契机,全面开展数据产权保护工作是较好的切入点,有助于建立起公平、经济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环境。
第三,安全是数据全流程的底线原则,数据产权制度也需要动态调整,适应数据市场的发展。此次《意见》指出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把安全贯穿数据供给、流通、使用全过程,划定监管底线和红线。”数据产权制度本质上是根据数据独特产权属性而创立的,当数据要素市场需要更合适的产权制度的时候,当前的数据产权制度进行不断调整也是必然的。这当中首要保障的就是安全底线,安全体现在数据权属、内容、技术、载体等层面,也贯穿于数据交易、授权、加工、开放、共享等全过程。有了安全的保障,使得数据产权制度更加坚固,数据要素的市场活力方能够充分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