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加昂扬姿态 在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兰州大学】
以更加昂扬姿态 在新征程展现新作为
——兰州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光明日报记者 宋喜群 王冰雅 光明日报通讯员 王耀辉
“我在现场聆听习近平总书记字字铿锵有力、句句掷地有声的报告,心潮澎湃、干劲满满。”在兰州大学天山堂C302报告厅,党的二十大代表、兰州大学党委书记马小洁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近2000名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要把远大理想和当前目标结合起来,每个阶段都要有一种争一流的意识,‘跳起来摘桃子’,追求卓越。”在互动环节,现场气氛热烈,马小洁对学生们提出的问题一一悉心解答。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兰州大学创新方法载体、广泛深入宣讲,全校师生研读报告、分享体会,迅速掀起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全校干部师生表示,将坚定信心,埋头苦干,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在新征程上展现新作为。
党的二十大代表,兰州大学党委书记、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团团长马小洁为同学们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兰州大学供图
学思践悟凝聚奋进共识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隆重开幕。兰州大学广大师生以线上与线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收看、热烈讨论。
2022年,依托兰州大学建设的草种创新与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全国重点实验室进入首批20家试点全国重点实验室。“新时代这十年,我们从脱贫攻坚、科技发展等方面深刻感受到祖国的伟大变革。”实验室主任贺金生教授表示:“站在新起点,我们会继续在草种业‘卡脖子’问题上攻坚克难,向草原要蛋白,树立‘大食物观’,以实际行动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贡献力量。”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兰州大学领导班子以上率下示范学习、各级党组织全面统筹推进学习、青年学生创新方式载体学习,形式丰富多彩,实效持续提升。学校第一时间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党委常委会议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各学院各部门各支部各战线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支部共建、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学思践悟党的二十大精神。
“要深刻理解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的要求,弘扬兰大文化、发挥特色优势,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以国家需求为导向推进有组织的科研,努力在‘高原’之上筑造‘高峰’,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党委常委会上,校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畅谈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
纪检监察机构在学习中深刻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的重大判断;历史文化学院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师生在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把握专业学术研究新方向……
党的二十大开幕不久,兰州大学便设立“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项课题,组织优势研究力量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理论性、学理性、对策性研究和阐释。校内专家学者也纷纷发声,围绕深刻领悟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意蕴、县域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等主题不断产出理论阐释文章,挖掘党的二十大报告所蕴含的精神宝藏和智慧力量。让思想在学深悟透中统一,力量在真学真信中凝聚。
走深走实筑牢信仰之基
11月8日下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张来明与兰大师生进行座谈交流,为大家答疑解惑。
2022级硕士研究生林令辉今年刚结束在陇南两当的支教工作,从乡镇到大学课堂,他始终在思考青年的责任到底是什么。座谈交流中,林令辉表示从党的二十大报告对青年的殷切期望中找到了答案:“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
青年强,则国家强。一个个引发共鸣的话题和一次次真切耐心的解答,加深了兰大青年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引导着青年学子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进一步坚定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的信心。
“我非常激动和骄傲。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是使命、是责任,这是我人生最重要的时刻。”在兰州大学“党代表与青年面对面”首场报告会上,甘肃蓝天救援队理事长、队长於若飞应邀与青年学子分享参会心得,讲述奋斗故事。
在听了党代表的讲述后,管理学院2020级本科生、兰州大学“青马”宣讲团团长周贺馨说:“我们也要深入基层,用青年的视角讲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青年接续奋斗。”
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走心,学校组建了校内宣讲团,党委书记、校长带头深入师生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同时,第七届西部高校马克思主义论坛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论研讨会等活动也陆续开展。
理论宣讲入脑入心、专题研讨见行见效,多样化方式提升学习成效,引导广大教师做新时代“好老师”和“大先生”,积极投身国家重大战略;引导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
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后,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创新设计大赛总决赛特等奖获得者、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高教主赛道金奖获得者,萃英学院2019级马科星同学说,我们要紧跟党的步伐,听党指挥,一步一个脚印,认真且努力塑造更好的自己,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奋楫笃行勇担强国使命
近日,兰州大学迎来令师生振奋的好消息:唐瑜教授牵头申请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稀土功能材料”获批。“我们将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四个面向’,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明晰丰富内涵与拓展外延的工作思路,开展有组织的科研,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力量。”团队学术骨干、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席聘贤教授说。
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兰州大学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于教育、科技、人才工作的战略部署,勇担强国使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兰州大学疫情预测团队将统计——动力气候预测的先进技术与流行病模型相结合,对全球新冠疫情开展了多时空尺度预测。团队负责人黄建平院士在聆听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后表示备受鼓舞:“我们将发扬学科优势,做细做精预测预警,为探索出更适合经济发展、最大程度减少疫情对人民群众生活影响的防控措施贡献更多的力量。”
研究成果成功应用于探月工程嫦娥三号、四号、五号任务……在新时代十年中,兰州大学核科学与技术学院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持续为科技自立自强贡献硬核力量。
在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学校核学科发展做专题分享交流时,长期从事放射化学与核环境、核燃料循环、核技术应用相关研究的吴王锁教授勉励师生:“我国是核大国,甘肃是我国先进核能与核技术发展的重要战略基地。作为核科教工作者,要积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谋划推进大科学平台建设,产出重大成果。”
在专业课堂上,在课题组会中,奋楫笃行的兰大人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实际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要坚决扛起中国式现代化事业赋予高等教育的时代责任,以高质量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高效能社会服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力量。”兰州大学校长严纯华说。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0日 05版)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