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科技伦理教育的三重原则******
【专家视角】
作者:谢惠媛、常舒铭(分别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伦理治理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科技伦理教育,“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技伦理教育相关课程,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要求”。作为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摇篮,高校应加快推进科技伦理教育,把科技伦理纳入教学,培养德才兼备、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要取得成效,不仅要遵循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要求,而且要尊重教学规律,聚焦教育对象特点。具体而言,应遵循制度与意识并重、目标与责任并重、规制与引领并重等三项原则。
制度与意识并重
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导向性,是开展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然而,单凭制度本身不足以激发遵守规范的自觉,不足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事实上,一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根本上需要深层的伦理意识和道德观念作支撑。就行为性质而言,行为之所以被称作是道德的,主要是因为行为者具有道德认知和伦理自觉,自愿恪守道德规范,而不仅仅是因为行为表现得合乎道德。诚如冯友兰所指出的那样,道德行为是“对于道德价值有觉解,为道德而行的行为”。就制度现状而言,目前我国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有待完善、治理体系尚未成形,与科技发展相伴随的新问题往往倒逼制度作出回应,催生新的规则。在转型升级阶段,伦理意识尤为必要且重要。可以说,不管是制度出台前,还是制度执行过程中,科技伦理意识都是最后一道,也是最根本的一道防线。培养伦理意识与加强制度规范,共同构成科技伦理治理不可忽视的着力点。
围绕科技伦理治理的着力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双管齐下,激励学生把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需要。有调查表明,一些理工科学生对科技伦理抱有偏见,不重视学习规章制度,或者理解不全面、不透彻,处于“熟知而非真知”的状态。鉴于此,教师应一方面向学生系统讲解我国相关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介绍国际社会伦理建议书或伦理指南,帮助他们明确科技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另一方面给他们讲解道德的本质和功用等基本原理,并借助情景模拟或场景再现等方式,引导他们思考该情境中存在的伦理问题,使其强化伦理信念,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从而在价值理念上捍卫科技伦理的权威性。此外,高校还可通过辩论赛、知识竞赛、社会调研和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教育氛围,多渠道帮助学生把制度规范内化于心,自觉以制度为准绳,在科技活动中始终保持伦理敏感度,发现与抵制违反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在个体层面真正做到伦理先行。
目标与责任并重
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是有目的性的行为活动。这些目标不仅指向物的推进,关乎某一特定科技领域的突破,同时也应指向人的发展,体现“术”与“道”的有机统一。就《意见》而言,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目标、科技伦理原则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对人之发展的高度重视。明乎此,才能理解“科技无禁区”的谬误,避免陷入技术“价值中立论”陷阱。与正确理解目标同样重要的是培育责任感。责任与目标紧密相连,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动下,科技活动更有可能减少“脱靶”概率、降低伦理风险,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发展。目标与责任相辅相成,充分体现科技伦理的落脚点。
着眼于科技伦理的落脚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全面深入地把握科技活动的目标,培养与提升社会责任感。当前,一部分大学生单纯关注技术的推进,却忽视技术的根本指向,忽略人的发展问题。他们认为应严格区分研究与应用,主张前者在价值上是中立的,不应为其设置禁区,也无须承担社会责任。但通观生命科学、合成生物学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领域,不难发现,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应用之间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加之,科技领域本身专业性强、技术壁垒高,事前风险研判难度大。著名的“科林格里奇困境”提醒我们,当代科学技术的可控性正变得越来越小,技术对人的影响很难在短期内清晰把握,只有通过人与技术的交互关系才能逐步呈现出来,但此时技术已对社会产生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对此,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引导学生关注人的发展问题,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等多个角度思考行为责任,负责任地开展创新性研究。
规制与引领并重
科技向善具体表现为,科技活动遵守道德准则,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科技伦理的作用首先表现为,给科技活动提供必要规范,避免其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防止其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除此以外,科技伦理还应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引导科技朝着增进人类福祉的方向发展,使科技更好地造福人类。换言之,科技伦理不仅要扮演好“守门人”角色,为制度制定、伦理审查和监管等提供价值支撑,而且还应为研究指引新方向、提供新空间。
从科技伦理的作用功能出发,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掌握与守好科技活动的底线和红线,同时帮助他们合理把握人与技术的共在关系,多维理解生活图景,使其在深化认识过程中激发主动性和创造力,以科技呈现生活的丰富样态,避免技术应用挤压生活空间而导致生活扁平化。这是实现科技创新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的应有之义,也是助推人民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事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事关科技发展方向,是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基础性、长远性要素。必须坚持正确原则,切实做到意识与制度并重、责任与目标并重、引领与规制并重,在培养更具伦理精神的未来科技工作者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15版)
“野冰场”暗藏杀机:冰层厚度未知 无人管理和救援******
冰层厚度未知 无人管理和救援 短视频博主推荐
人如织的“野冰场”暗藏杀机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王禹钦
近日,吉林省通化市一名5岁男童和家人在河流上的“野冰场”玩耍时,不慎坠入冰窟窿溺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一个月内,全国多地发生因滑“野冰”导致的伤亡事件。对此,消防部门提醒,禁止滑“野冰”等危险行为,市民应前往正规冰场游玩。
受访专家认为,对于无人管理的河道形成的“野冰场”,即使有小贩在“野冰场”出租冰车等,也不是“野冰场”的管理方,不是经营主体,不承担警告危险和劝离义务,一旦人们在这种场所发生事故,将自担责任。群众要有风险意识,远离“野冰场”。
冰面下隐藏着危险
多人坠冰导致身亡
1月7日,在北京展览馆后湖的“野冰场”,多名游玩者因冰面突然破裂落入水中。
“现在想想还很后怕。”参与北京展览馆后湖“野冰场”救人的一名大学生描述当天情景时说。
据悉,落水者都是大学生,寒假开始后选择在那里相聚玩耍,然后就发生了意外。
“我的一个好朋友不会游泳,他挣扎着时不时地把头冒出冰面喘口气,不知道喝了多少口冰水。”这名大学生说。对于当时的危险程度,他“现在想想还心惊肉跳”,冰面又薄又滑,他死命拽着救人的绳子,要是力气再小点,估计会被水里的同学拉下去。
事发当日的现场视频显示,冰面破裂后,至少4名穿深黑色棉服的游玩者落入水中,周围多名救助者快速组成一道道“人墙”,找来绳索等工具,通过手拉手的方式慢慢向落水者靠近,等落水者抓住绳索后,再合力将其从水中拉回冰面。
记者注意到,在破裂冰面附近的围观者中,还有多名儿童。
1月9日,记者在北京展览馆后湖的“野冰场”附近看到,仍有市民在冰面上“滑野冰”,其中不少是家长带着孩子玩乐,冰面上还有租赁滑冰车的人。
冰上的嬉戏欢笑和湖岸上新挂的红色警示横幅形成了鲜明对比。横幅上写着“湖面危险,请勿滑冰”和“岛内施工尚未结束,为了您的安全请勿进入”。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北京展览馆后湖并不在今年北京水务系统开放的天然河湖冰场之列,因此,在此滑冰实属危险的滑“野冰”行为。
危险的滑“野冰”行为不仅在北京展览馆后湖出现。1月8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奥林匹克公园龙形水系的一处冰面上,也发生了市民坠冰事故。
据当时在场的一名短视频博主回忆:有人玩耍时不小心掉进了冰窟窿,有两人前去施救时也一同掉了下去,最终几人均被救出,并无大碍。周围群众对待这起事故的态度令人担忧。
“就在事发地的旁边,落水的人刚爬上来,就有个两三岁的孩子往冰面上走,旁边的家长也没有迅速带孩子离开这片区域。”该博主告诉记者。
根据该博主拍摄的视频,记者看到,在落水者离开后,还有人在附近用冰锥试探。“这片‘野冰场’上,破裂的冰洞不止一个,但这样的场景也未能劝阻在冰面上滑行的人,不少大人、小孩仍继续在冰面上玩耍”。
而在岸边,每隔一段就有提示游客的牌子,上面写着“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请勿在冰面上玩耍”,在一处围栏上还挂着一只大喇叭,不断重复播放着“冰面太薄,请不要滑冰”的警告。
随后两天,记者探访了北京多处“野冰场”发现,尽管许多“野冰场”边上设有“冰面危险,请勿滑冰”的警示标语,有些地点甚至还有工作人员拿着喇叭进行巡逻劝阻,但仍有滑冰的拥趸套上冰鞋,拿上冰球杆,推上滑冰车,三五成群走上冰面,遇上带着孩子的游玩者,不少租赁滑冰车和冰鞋的商贩还会上前招揽生意。
不少游玩者告诉记者,尽管他们注意到了相关提示语,但觉得“这么多人在这里玩,不会出事的”。
多名业内人士说,冰面光滑、易碎,冰水寒冷,一旦不小心落入冰窟窿中,施救难度非常大。冰面的承重能力,用眼睛是无法观察到的。同时,在流动河道上结冰的冰面,由于河水水位会随着水量的大小发生变化,冰面下会形成两三厘米的“真空”,隐藏着危险。
有关部门发布的数据显示:近期,仅北京市119指挥中心就接到多起冰面救援警情,其中多人命丧冰水之中。去年12月23日,北京市密云区一名男性老者被冻在厚厚的冰层中,被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今年1月2日凌晨,北京市通州区漷县镇,两名男子发生坠冰事故,被救出时均已无生命体征。
网络博主包装推广
危险河湖成打卡地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北京郊区的“野冰场”经网络博主“种草”后,变成网红踏冰地,其安全隐患更是令人担忧。
京郊“小洱海”,北京“天空之镜”……近日,一些京郊地区在网上火“出圈”,但这些踏冰场所大多位置偏远,有的野外河道宽达百米,地形复杂,冰层厚度肉眼难以测量。
而在一些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上,不少网络博主将这些暗藏危险的冰面用“绝美”“免费”“出片”等诱人的词汇进行包装,吸引一拨拨爱好者慕名前往,有关“野冰场”的话题甚至超过千万播放量。在这些视频中,除了个别警示滑“野冰”危险外,更多的是展示在“野冰场”上滑行、跳跃的内容。
虽然也有博主提及部分冰面不结实,打卡要注意安全,但更多博主则对这些“野冰场”的安全性闭口不提,甚至直言“这里已经冻结实了”“可以随意玩耍”“在这里打卡拍照太划算了”。
在诸多网络热帖下留言的网友,多数被网络博主分享的“震撼大片”所吸引,纷纷向博主求具体地址。还有网友将自己落水的危险经历当成趣事分享。仅有少数网友留言提到这些河道地形复杂,有些地方冰面薄暗藏风险。
据记者调查发现,上述推荐的“野冰场”包括河流、水库等,在一些拍摄者的视频中,可以明显看到冰面下有河水流动,在一些冰面上有凸起的“冰棱”,这样的冰面并不结实,危险重重。
在社交平台上,除了分享“野冰场”的位置,网友还晒出自制的简易滑冰车,其安全性着实让人担忧—— 一把普通的靠背椅、两根铁棍、几根铁丝就能滑。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分析,推荐的“野冰场”发生事故,无论是发帖博主,还是网络平台,从法律角度来讲,都很难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无法证明这种推荐和受到意外伤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前往正规冰场游玩
专人巡视保障安全
用大石头砸一下,冰碴儿飞溅,但冰面并没有出现裂痕甚至窟窿,似乎就是“可以上冰”的信号;或者直接先踩上去一只脚探探“虚实”……记者在调查中看到,很多人用这种方式“检测”冰面厚度,以此来判断“野冰场”是否安全。
殊不知,这样的“试探”在专业救援人员看来,实际上“就已经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据了解,在北京,正规冰场都安排有专门人员留意气温变化,监控冰层厚度。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冰层平均厚度至少要达到15厘米,才能允许游客上冰;当气温升高,冰层厚度不足、承载力有限时,冰场会暂停营业。
据什刹海公园冰场负责人杨谦介绍,冰场工作人员一般会用钢钎在冰面上砸出一个小洞,将铁钩伸进去,钩住冰层底部。取出铁钩后,再用卷尺直接量铁钩在冰面以下的距离。每次测量需选向阳面、背阴面等五六个测试点,以确保安全。
什刹海公园冰场设专职人员全天候巡视,严格执行“冰面平均每10平方米承载1人”的规定;坚持每天早、中、晚对冰层厚度进行测量,随时关注天气预报信息,适时增加冰层测量次数。同时设置应急救援队,有诸如摔伤、踩踏以及冰面裂缝等突发情况,救援队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采取措施避免出现人员伤亡。
对于“野冰场”,有关部门还发布了安全风险提示。去年12月30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市民前往正规冰场游玩,禁止滑“野冰”等危险行为。
赵占领说,对于无人管理的河道形成的“野冰场”,即使有小贩在“野冰场”出租滑冰车等,也不是“野冰场”的管理方,不是经营主体,不承担警告危险和劝离义务,一旦人们在这种场所发生事故,仍是自担责任。因此,为避免这样的事故发生,还是要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宣传,让老百姓意识到安全的重要性,不要去“野冰场”。
他提醒说,对于公园、景区内的河道形成的“野冰场”,公园或景区的经营主体具有安全管理和提醒的义务。如果管理区域不能滑冰,要设置警示牌、配备巡逻人员,发现滑冰者要及时制止。如果因为管理不到位导致游客“滑野冰”发生事故,管理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但也只是次要责任,主要责任仍是由行为人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