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动画|可能不认识但每天都在用,告诉你手机App里的SDK“长啥样”******
最新数据显示,国内市场上的App已有252万款。在移动互联网时代,App与人们工作生活的关联日益密切。App开发者为提高迭代速度、降低开发成本、丰富业务功能,除了自主开发外,还会内嵌SDK(软件开发工具包)。
SDK是什么?它广义上指辅助开发某一类软件的相关文档、范例和工具的集合。第三方SDK则指,由第三方服务商或开发者提供的工具包。
App广泛接入第三方SDK是移动互联网发展至今形成的一种常态,这对于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责任边界和安全措施增加了隐患。
在理想情况下,第三方SDK和App之间存在三种关系:如果第三方SDK需遵循与App开发者的约定目的及方式处理个人信息,即第三方SDK为受“委托处理者”,此时App开发者承担向用户告知同意的职责;如果App开发者无法充分定制或限制第三方SDK处理个人信息行为,此时双方属于“各自独立处理者”,App开发者需向用户告知第三方SDK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如果App与第三方SDK约定共同决定处理个人信息,双方可能成为“共同处理者”,都应该以个人信息处理者的名义对用户作出告知。
从保护用户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基于用户同意使用SDK服务,用户有撤回同意的权利;而如果SDK收集用户信息是为履行法定义务,就不应提供停止或拒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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