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这十年·焦点面对面】中国人的“文化获得感”从何而来?******
中新社北京10月15日电 题:中国人的“文化获得感”从何而来?
——专访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
中新社记者 王诗尧
北京冬奥会上,倾注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的“二十四节气”倒计时创意惊艳世界;节假日里,身穿汉服的年轻人们洋溢着笑脸,为街头增添一抹亮色;网络直播间中,“乡土艺术家”透过一部手机将家乡的非遗绝活,向千里之外的网友展示着……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传承中华文化,绝不是简单复古,也不是盲目排外,而是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辩证取舍、推陈出新。”十年间人们以古为新,将中国传统文化精粹不断融入新时代的发展潮流,实现了中华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带给国人源源不断的文化获得感。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日前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时说,近年来的“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都是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让年轻人对中华文化产生更深入了解的冲动,满足自己与民族历史亲密接触的强烈愿望。
十年间,国家对文化事业始终高度重视,并提供大量支持,向中国民众分享文化发展成果,为人们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素质提供良好条件。
十年来,中国新增15项世界遗产,6个项目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名录、名册,6项文献遗产列入《世界记忆名录》,15处地质公园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网络。
张颐武指出,近十年来,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提升非常显著,包括传统文化精神深入人心,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等。
过去十年间,随着新国潮的兴起发展,年轻人与传统文化的联系愈加紧密。故宫变身为新晋网红打卡地,文具、食品、服饰等文创产品越来越受到年轻人的追捧,传统戏曲通过互联网的传播焕发了新机……
资料图:故宫博物院内太和殿与水中倒影形成“镜像”。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在张颐武看来,“新国潮”为文化提供新的可能性,最终也会成为优质的文化资源。他强调:“国潮的发展正在方兴未艾阶段。国潮就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宝贵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变成新时代的新东西,也就是以古为新。这样,我们民族的深厚根基才能够不断在老干上开新枝。”
十年来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更大大提升了国人的文化自信。“中文热”席卷全球,努力学说中文的海外学子遍布世界各地。为了更好地了解中国文化、阅读中文小说、观看中国影视剧等,他们学习热情高涨,令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受众群体持续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文化发展的成就不仅仅局限于城市之中,而是在十年间遍及城乡。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谈及乡村文明之于中华文明的特殊意义。他指出,“乡村文明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主体,村庄是这种文明的载体,耕读文明是我们的软实力。”
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向乡村延伸,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不论是波澜壮阔的脱贫攻坚,还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文化都具有引领作用。文化之于广大乡村,既有产业以及物质层面的帮扶和支持,亦有精神上的赋能。
“乡村振兴与文化发展是互相扶持、互相支撑的关系。乡村振兴让中国农村焕发活力,让我们的乡愁有归宿;而弘扬中华文化精神的同时,乡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张颐武如是说。(完)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右)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访谈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中华文化奠定了中国人文化自信的基石。您认为国人的文化自信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十年来又有哪些提升?
张颐武:中华文化既开放又能保持主体性,是中华民族的内在精神家园,也是文化传承积淀、提供民族主心骨的力量。
近十年来,中国人的文化自信提升有非常重大的进展,包括传统文化精神深入人心,更具凝聚力和向心力,民众对国家的认同感增强等。
这些年来,我们经历了建党百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抗战胜利70周年等一系列重大事件。这些都提振了中国人的自信心、凝聚力,加深了对中华文化的尊重、关爱。每个中国人都感受到了中国发展的力量,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也让中国人的文化自信得到了提升。
中新社记者: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到“让文物活起来”;从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法律法规的完善,到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的健全。十年间,中国普通百姓从文化事业的发展中,有什么切实的“获得感”?
张颐武:国家对文化事业高度重视,并提供大量支持,向中国百姓分享文化发展成果,为百姓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精神素质提供了良好条件。
像“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与“让文物活起来”都是国家支持的重大项目,目的就是要把“中华民族从哪来”的问题搞清楚,让中国民众对中华文化有更深入的认识。特别是“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通过大量考古发掘,让地下的文物和地上的文献互证,使得中华民族5000年文化的基本脉络已经比较清晰。
“让文物活起来”则是社会给普通公众提供分享文明成果、了解历史传承的机会。现在全国有6000多家博物馆,还有许多文化馆、图书馆等,公众分享文化成果的机会更多了。优质文化资源的传播,让大家更方便地体会到了文化对自己的作用。
另一方面,在互联网建设中开展了一系列普惠的重大工程。特别是新冠疫情发生后,大家会发现通过网络贴近中华文化、与文化对话的机会更多了。网上有丰富的文化资源,5G建设扩展到农村,农民们也能更快享受到文化发展成果。
同时,一系列国家文化公园的建设,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以及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等,都提供了很好的文化供给。
近年来,古田持续加大对古田会议会址等革命旧址群的保护与利用,传承红色基因、坚持绿色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资料图为2021年6月7日拍摄的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中新社记者:近年来,“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等蔚然成风,国潮、国风成为新时尚。这十年间的文化发展具有哪些特点和积极意义?背后原因是什么?未来还有哪些文化产业领域有成为新国潮的潜力?
张颐武:这些年来的“考古热”“博物馆热”“非遗热”“诗词热”,其实都是传统文化复兴的重要标识,让年轻人对中华文化产生更深入了解的冲动,满足自己与民族历史亲密接触的强烈愿望。
新文明的创造要和传统文化紧密连接。为了让年轻人传承传统文化更没有障碍、更容易接近,文创产品是非常好的创新亮点,许多博物馆推出的文创产品都受到年轻人的喜爱。另一方面,《中国诗词大会》等一系列节目的播出,也让“诗词热”“考古热”在日常生活里发挥了作用。
互联网的发展为文化交流传播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比如热爱汉服、热爱各种传统文化的年轻人,他们通过很多网络社群来关注传统文化,这些都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从未来发展来看,传统文化的传播会有很多新的局面,包括未来在元宇宙里传播传统文化等。再如时尚产品领域,像球鞋的设计,这些年来都出现大量传统文化元素。
许多人已经自觉把传统文化的精神融入到产品和日常生活中,这些都会为未来传统文化的传承提供坚实基础。“新国潮”为文化提供新的可能性,最终也会成为优质的文化资源。
国潮的发展正在方兴未艾阶段。国潮就是把中国传统文化积淀下来的宝贵遗产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变成新时代的新东西,也就是以古为新。这样,我们民族的深厚根基才能够不断在老干上开新枝。
中新社记者:近十年来,中国文博行业发展取得了哪些成果?未来将如何创新、发展,不断推陈出新?
张颐武:中国文博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一方面,一些重要的博物馆不断创新,比如故宫成为网红打卡地,故宫文创产品也非常流行;另一方面,十年来新建了很多博物馆,比如中国工艺美术馆这样的新馆非常吸引人,还有一些民间博物馆也有很好的发展。
现在几乎每个去旅游的人,到达一地后就一定要去参观博物馆。这样的情况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各行各业的人参与到博物馆行业,例如义务讲解员等工作。博物馆收藏大量珍贵的历史文物、文献,起到保护作用;博物馆又将这些文化瑰宝传播出去,起到传承作用。
图为《乾隆题“五经萃室”匾与“五经萃室记”围屏》。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中新社记者:十年来,中国在非遗保护与传承领域做出了哪些努力?未来将如何推动非遗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张颐武: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人”来传承,它和周边的社会环境、社区文化等紧密关联。十年来中国在非遗保护方面做出重大努力,可以说为全人类的非遗保护做出巨大贡献。
一方面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这是文化传承非常关键的部分。比如现在中国有300多种传统戏曲,戏曲不是文献记载,要靠人来传承。目前300多种戏曲都有人来传承,通过人传承下来,才不会让传统文化流失。
另一方面,年轻人对非遗文化的兴趣增强了。有关爱者、传承者,文化才能够生生不息、活到未来。未来在中华民族复兴的进程中,非遗文化仍会起到非常重要的历史作用。
中新社记者:新冠疫情和防控常态化塑造了哪些国民文化生活中的新形态?又带来了哪些行业发展的新挑战和新机遇?
张颐武:新冠疫情是这几年来非常重大的事件。但在这段时间,我们的文化发展也有一些非常重要的新亮点、新趋势。其中一个方面是互联网文化传播变得更加方便、快捷,更能服务于每个个体,这是疫情带来的非常重要的变化。
比如一些戏曲演员或是一些县级剧团演员,他们都是非常好的非遗传承人,但因为疫情没办法线下演出。通过线上传播,也能得到很多跨地域观众、文化爱好者的高度认可。互联网发展为文化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支撑、助力。
因为疫情受到冲击的行业里,跟文化联系密切的旅游业是其中之一。旅游业也创造了很多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让文化传播能走得更远。比如为周边游提供很多优惠措施,对推动文旅发展做出贡献。
现在来看,疫情虽然对文化发展有一定影响,但另一方面也是新机遇。当人们突破这些限制,便在新的领域里得到了很多新的可能性,以及新的发展路径。
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张颐武(右)日前在北京接受中新社“中国焦点面对面”专访。中新社记者 蒋启明 摄中新社记者:文化助力脱贫攻坚在哪些方面获得了成效?未来,文化领域可以为乡村振兴做哪些努力?
张颐武:中国的脱贫攻坚是人类历史上提升和改善贫困人口生活质量的重大历史事件,其中文化助力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方面,优质的电视节目现在可以通过“村村通”工程无障碍收看,5G的普及也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助力。另一方面,乡镇的文化中心建设,对于农村的文化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农村人口在物质上告别贫困的同时,在精神上也得到了更多的享受、升华。所以,未来包括文化馆、群众艺术馆以及博物馆的建设,都会进一步下沉到农村。
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利用,国家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源,令许多乡村获得一条新的发展道路。以文化特色推动乡村旅游,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部分。
其实乡村振兴与文化发展是互相扶持、互相支撑的关系。乡村振兴让中国农村焕发活力,让我们的乡愁有归宿;而弘扬中华文化精神的同时,乡村经济也得到了发展。
中新社记者:在推动中国文化出海时,更应注重哪些方面?
张颐武:十年来,中国文化在海外的传播对于增强中国的国际影响力,向全球传达中华民族声音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过去中国文化出海往往是在精英领域或是比较小的领域传播,现在则在大众文化传播层面也有很多成功范例。
资料图:2021年9月7日,北京,服贸会文旅服务专题展上的故宫角楼巧克力月饼吸引观众。中新社记者 易海菲 摄比如中国网络小说,在全球吸引了很多爱好者;中国影视作品在非洲和东南亚等地,有非常固定的受众群体。这些文化作品对讲好中国故事发挥了正面作用。
未来在推动中国文化出海时,传统渠道仍将发挥作用,比如在海外华人间具有广泛影响的“文化中国·四海同春”,将继续发挥其影响力与凝聚力。同时可以借助新媒体力量扩大海外传播影响力,比如大家津津乐道的“李子柒现象”,就是中国传统文化在海外传播取得的坚实成果。
另外,在传播中国声音、讲好中国故事方面,如何适应当地受众需求,令其更容易体会到中华文化魅力,我们还需要做更多努力。
@劳动者 岁末年初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劳动者 求职换岗须慧眼辨“坑” 岁末年初,不少劳动者开始谋划新一年的工作,互联网招聘网站浏览量也开始增多。“保障就业”“高薪就业”的承诺可信吗?“工资没发,先交了一堆‘工杂费’”这事儿靠谱吗?招聘广告上的工资数额与实发工资不一样怎么办?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提醒劳动者求职应聘时,小心入坑。 岗前培训变成“培训贷” 徐某利用其经营的某软件公司、某信息公司,虚构招聘员工事实,在多个互联网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主动邀请求职者进行面试,并虚假承诺高薪,后提出需要岗前培训,诱骗求职者签署培训协议,收取培训费用。徐某以保障就业为诱饵,使用签订培训及安置上岗协议的手段,诱骗应聘者贷款参加其公司的有偿培训,骗取应聘者贷款共600余万元。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实践中,个别不法分子通过公司化运作、采用“招转培”模式等虚构招聘事实,诱骗劳动者贷款参加所谓的培训,骗取求职者缴纳手续费、培训费、违约金等费用。法官提醒,劳动者应理性对待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慎重对待各类“培训贷”。在发现被骗后,应第一时间报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上岗先交钱 2019年5月至7月间,邱某伙同刘某、张某等人,在北京市丰台区某大厦租用办公室,通过招聘网站以“某某集团”名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诱骗应聘者来公司面试、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通过设置考试、考核等环节“刷人”,以收取被害人培训费、服装费、门禁卡费、违约金、烟钱等理由骗取应聘者钱财涉案金额8万余元。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假招工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最后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钱款或财物,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官提示,劳动者需擦亮双眼,对用人单位巧立名目收取费用的行为勇敢说“不”,并可向人社部门投诉。遇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招工方式骗取财物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招聘广告不等于劳动合同 杨某自2019年9月2日入职某石化公司工作,其间某石化公司未为杨某缴纳社会保险。2020年3月11日,杨某以某石化公司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石化公司支付劳动报酬差额37800.95元、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的经济补偿金10400.47元等。劳动仲裁部分支持其诉求后,杨某不服起诉到法院。 双方争议焦点为杨某的月工资收入。某石化公司提交2019年9月2日的劳动合同一份,其上约定月工资为3500元,杨某对该劳动合同的真实性不认可,主张其月工资为8500元,并提交招工简章原件及网站截图予以证实。某石化公司对上述证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无用人单位公章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系单方证据,薪资待遇应按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劳动合同加盖某石化公司的公章,并有杨某的签字手印。经法院释明,杨某不申请笔迹鉴定,也未就该合同存在欺诈提供证据予以证实。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法律上只是一种要约邀请,并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故杨某主张以月工资8500元的标准计算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最终按照3500元的标准判决某石化公司支付杨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募集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如其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可以构成要约。 法官介绍,劳动者若要用人单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应该要求用人单位将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写入劳动合同中,以便维权时提供相应依据。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关注薪酬发放、社保缴纳等涉及自身重大利益的事项,是否与用人单位最初承诺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与用人单位交涉,并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手段及时维权。 周倩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9语种权威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