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禁售调味电子烟化名“奶茶杯”网上偷卖
销售商不问买家年龄 商家明知禁售品仍出售
“调味电子烟不是不允许卖了么?为什么现在网上还有这么多人在卖?”近日,有网友反映,在社交平台上有人以“奶茶杯”“可乐罐”等名义出售已被国家禁止销售的调味电子烟。北京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确有商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售卖调味电子烟。还有电子烟中间商称,有一些青少年通过网络上的商家来购买调味电子烟。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此前国家鉴于调味电子烟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已规定禁止售卖此类产品。“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吸食后可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市场监管部门也表示,调味电子烟的危害很大,其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有律师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的相关规定,市民可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等方式举报此类行为。
化名“奶茶杯”“可乐罐”
被禁售调味电子烟网上售卖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部分社交媒体上看到有人售卖所谓“奶茶杯”“可乐罐”等,实际联系之后,发现这些人售卖的是已被国家禁止出售的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根据网友的提示登录到一处社交媒体平台,在“奶茶杯”页面下,可以看到不少网友发出的求助,询问谁可以出售“奶茶杯”“可乐罐”等货品,还有网友在该页面里发布了“奶茶杯”的实物图,图上显示,所谓的“奶茶杯”其实就是调味电子烟。
北青报记者通过该社交媒体平台,以买家的名义联系到了多名销售调味电子烟的商家,一名商家发来的电子烟“菜单”显示,其销售多个品牌的电子烟,其中一种品牌就包括了椰青、茉莉龙井、柠檬草、香芋冰激凌等13种口味,“菜单”上的宣传文字称电子烟里有15毫升烟油,并配有600毫安电池。此外,该款电子烟的尼古丁含量为3.5%。
商家提供的另一款造型为玩具熊的电子烟宣传材料中显示,该款电子烟含18毫升烟油,尼古丁含量为3%,包括花皮西瓜、玫瑰葡萄、高丛蓝莓等12种口味。
该商家表示,相比其他商家,她出售的产品均为真品,因此价格会贵一些。商家称,会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一些“奶茶杯”等关键词,一方面吸引客户,一方面规避平台的审查。
商家明知系禁售品仍出售
有上线中间商提供货源
北青报记者以学生身份联系了另一名商家,该商家并未因客户是学生拒绝出售电子烟,反而主动介绍了自己所有的口味。不过该商家表示,卖完这一批货物后打算先不卖了,“最近来买的人挺多,年前进的一批100多支电子烟已经卖完。但现在查得比较紧,打算卖完这批货就先停一段时间。”
此前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的《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而该商家并未要求记者提供任何身份证件。
该商家称,其只通过邮寄的方式售卖电子烟,不会在线下店铺销售,“因为承担的风险还是很大的。”北青报记者从该商家处购买两盒调味电子烟,到货的电子烟外观如同奶茶杯,并带有一个吸管状的吸食口,即使没有打开吸食口的盖子,都能闻到一股浓烈的调味香精气味。
电子烟的包装盒上介绍,该电子烟的成分包括丙二醇、植物甘油、食品调味剂和尼古丁,包装盒上还特别警告尼古丁是上瘾的化学物质,未成年人禁止使用并应远离儿童和宠物。
针对该调味电子烟在网络上销售的情况,北青报记者已向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举报,并已被该部门受理。
多名网上商家表示,其电子烟由上线中间商提供。北青报记者通过社交媒体上留下的另一联系方式,联系到了一名自称招收代理的中间商。该中间商表示,其可以直接对接到仓库,给下线商户发货。
另一名自称掌握调味电子烟仓库的商家表示,其发展的下线包括代理和批发两种,操作方式不太一样,这段时间每天出货量都很大,“至于下线如何卖出去,我就管不了了。”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联系到的所有卖家均未在推销时询问过记者的年龄。
电子烟中调味剂多为化学合成
随烟雾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曾发文称,有商家将调味电子烟以“奶茶杯”“星球杯”等名义销售,这类电子烟“对校园里的未成年学生很有吸引力,虽然是一次性,但里面却有15毫升的大容量烟油”。
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2022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就明确规定,禁止电子烟烟弹销售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根据这一规定,国内已禁售任何调味电子烟。此外,电子烟的危害很大,主要成分跟传统香烟一样都是尼古丁,“青少年吸食电子烟可能会成瘾,最后转变为传统烟民的概率会更高。”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介绍,所谓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设备,其烟油主要成分是尼古丁,并添加大量调味剂、芳香剂,制成如冰激凌、咖啡、白桃等口味的新型烟草。此前因口味繁多,受到部分年轻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喜爱。但青少年发育尚未成熟,易受新奇事物影响,一旦接触到电子烟,对他们的健康、安全会产生直接的威胁。
张建枢说,电子烟中的调味剂一般来说是化学合成的,无法像食品级产品那样被吸收,一旦吸食后,烟雾中的化学成分会直接通过呼吸进入人体,随后进入血液,给人体造成危害。张建枢表示,正是鉴于存在这些问题,国家烟草专卖局去年发布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并于当年5月1日施行,其中规定,从事电子烟零售业务,应当依法向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或者变更许可范围。此外,去年10月1日实施的《电子烟》国家标准中要求,鉴于水果、食品、饮料等调味电子烟和无烟碱电子烟对未成年人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吸食,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
网售调味电子烟违反法规
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等处罚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网售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已经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子烟》国家标准中明确电子烟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所以生产、销售调味电子烟,直接违反了相关规定。”
韩骁介绍,根据规定,对违反《电子烟管理办法》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监管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直至依法取消其从事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生产经营业务资格等措施。
他表示,如果有网友发现有人在网上售卖调味电子烟的行为,可以通过拨打国家烟草专卖局举报热线或向当地、上级烟草部门投诉等方式举报。
韩骁说,我国《电子烟管理办法》中还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电子烟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商家将电子烟销售给未成年人,将面临警告、没收、罚款以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谈话,中止平台交易资格,责令暂停生产经营业务、进行整顿等行政处罚。 文/本报记者 屈畅 实习生 刘可纯
统筹/蒋朔
古籍如何兼顾“藏”与“用”******
古籍如何兼顾“藏”与“用”
——来自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会的专家观点
光明日报记者 陈雪
“古籍具有特殊性,作为文物必须保护,作为文献必须为读者所用,二者存在矛盾。”——解决“藏”与“用”之间的矛盾一直是古籍工作的重点,山东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杜泽逊说:“数字化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1月4日,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天津图书馆、南京图书馆、云南省图书馆、苏州图书馆、中山大学图书馆等6家单位,在线召开了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会,发布了6786部(件)古籍资源,可在线免费阅览全文影像。会上,多位古籍专家学者围绕古籍数字资源建设进行了深入讨论。
古籍数字化有何迫切性?未来趋势是什么?专家学者展开了深入探讨。
数字化平衡“文物性”与“文献性”
20世纪90年代初,上海图书馆把内部使用的古籍目录卡片摆在图书馆的走廊里,为了完成“四库全书存目丛书”的版本调查,杜泽逊跑到上图,查阅了十几天卡片。夏天高温,他就到馆外买一根绿豆冰糕含在嘴里,再回到馆内查卡片——为查阅古籍文献,要出差到各地,克服各种困难,这是一代古籍研究者的集体记忆。
“从内部使用到目录卡片放在走廊,再到数字资源挂在网上,这个进步是非常快的。”杜泽逊说,国家图书馆为首的几十家图书馆把古籍数字资源放在网上,读者不必直接使用古籍原件,这是很重要的一条保护措施。此外,在线阅览不知道节省了多少人的时间、体力、财力,对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有重大贡献。
兼顾“藏”与“用”,古籍数字化刻不容缓。“国家图书馆从2000年起开始有计划地将古籍进行数字化,并陆续建成数字方志、碑帖精华等专题库,面向社会公众发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办公室负责人王红蕾介绍了古籍数字资源发布的整体情况。2016年,国家图书馆搭建“中华古籍资源库”平台,发布了国图馆藏善本和普通古籍、甲骨、敦煌文献、碑帖拓片、家谱、老照片等数字资源,以及天津图书馆、哈佛燕京图书馆等许多馆外古籍和海外征集古籍资源。2021年疫情期间,读者远程访问需求增长,为回应读者的“急难愁盼”,“中华古籍资源库”实现了免登录阅览。资源库上线、免登录阅览被学者称为惠及学林的两个重要节点。
2007年以来,随着“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深入开展,各地图书馆陆续投入人力物力,大力推进古籍数字化。苏州图书馆党委书记、馆长接晔介绍,截至目前,苏州图书馆已完成数字化古籍1496部,容量达16.12TB。
据了解,国家图书馆(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先后联合39家单位发布古籍资源2.8万部(件),此次是第七次联合发布,6家收藏单位新增发布古籍资源6786部(件),不仅有明清版刻、稿抄本古籍,还有碑帖拓本等特色资源:新增国家图书馆藏古籍数字资源1075部19.2万叶,主要为年谱类、目录类古籍;天津图书馆发布馆藏稿抄本文献165种655册;南京图书馆发布了“清人文集数据库”,共收录清人文集399种,以全本彩色扫描的方式制作成数字影像;云南省图书馆发布馆藏善本63部381册,图像50604拍;苏州图书馆发布馆藏古籍数字资源888部;中山大学图书馆发布了一批颇具该馆特色的碑帖文献数字资源。
本次资源发布后,全国累计发布古籍及特藏文献影像资源达到13万部(件),其中,国图建设的“中华古籍资源库”发布超过10.2万部(件)。王红蕾说,“中华古籍资源库”已成为全国古籍资源类型和品种最多、体量最大的综合性资源共享发布平台。
北京大学中文系古典文献学教研室主任、教授杨海峥感叹,从2016年到现在,陆续推出了13万部(件)古籍数字资源,对于学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线查阅免去了往返奔波各家图书馆的时间,缓解了古籍“藏”和“用”之间的矛盾,平衡了古籍的文物性与文献性。
古籍资源既要“用得上”,还要“用得好”
2022年10月,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印发实施《2021—2035年国家古籍工作规划》,“国家古籍数字化工程”正是四项重点实施工程之一。近年来,全国古籍登记工作让3000万册件古籍有了“身份证”,未来,让更多古籍“上线”与读者见面,将是我国古籍工作的一大重点。
“古籍数字化资源的制作与发布,其实是回归到古籍作为书籍文献本来的性质。”清华大学科学技术史暨古文献研究所研究员刘蔷说,以往,人们说学术的繁荣与学术资料的新发现有关,这种说法是忽视了存世的大量古籍,存世古籍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库。可以预见,连续的古籍资源发布,将带来宏阔的学术气象。
古籍数字化平衡了“藏”与“用”的矛盾,让古籍资源“用得上”,未来,更要“用得好”。学者们对古籍数字资源的深度利用提出了许多有益建议。
浙江大学图书馆研究馆员黄晨认为,古籍数字资源联合发布可以更好地呈现资源的利用价值,接下来,可以进一步就已发布的资源进行深度揭示,进一步打通资源和发布平台,提供一站式检索,将资源聚合起来,这样的利用效果会更好。刘蔷也表示,期待能有一个与古籍数字化资源相匹配的古籍数字目录,以便实现一站式检索。
杨海峥认为,目前古籍数字化发展迅速,百花齐放,各类数据库和古籍数字化平台纷纷涌现,多样化的发展一方面带来了很大便利,另一方面也应进行协调统一,建立更加规范的数据规范标准,使得古籍数字化的资源有保证,达到方便使用的学术水准。杨海峥说,2022年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加强古籍数据流通和协同管理,实现古籍数字化资源汇聚共享”,国图联合全国古籍存藏单位把古籍数字资源进行统一与整合,形成公益性平台,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是未来古籍数字化的发展趋势。
汇聚、开放、共享,古籍数字化的步伐不断加快。杜泽逊说,“期待发布更多的数字资源,最终达到除少数特殊情况外,全部数字化。”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6日 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