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作者:崔玉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鼓励共同奋斗创造美好生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让人民群众过上好日子,是我们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民生事业夯实执政之基
民生连着民心,民生凝聚人心。我们党从成立时起,就高度重视民生改善和社会保障。早在1922年,党的二大宣言中就提出了设立工厂保险、保护失业工人等改良工人待遇的主张。瑞金时期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设专章规定了社会保险问题。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务院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逐步实行劳动保险制度”的要求,于1951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毛泽东同志指出,“要把衣、食、住、用、行五个字安排好,这是六亿五千万人民安定不安定的问题”,强调恢复社会生产以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改革开放后,我们党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社会保障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础民生工程,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始终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邓小平同志强调:“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来讲,正确的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结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治国有常,利民为本,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只有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才能守住人民的心,筑牢党长期执政的坚实根基。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努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办好各项民生事业、补齐民生领域短板。新时代十年来,我们党采取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把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持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一是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近一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960多万贫困人口实现易地搬迁,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实现了“小康”这个中华民族的千年梦想。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就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就业质量显著提升,就业结构持续优化,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三级网络不断健全。三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健全,全民医保目标基本实现,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社会保障制度已成为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制度安排。四是优化收入分配制度,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城乡、地区、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经过持续奋斗,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6500元增加到35100元,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十亿四千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更多改革成果可及性增强,人民生活全方位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新征程上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第一,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增进民生福祉的物质基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统筹推进高质量经济发展和高质量民生保障。第二,完善分配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相协调相配套的制度体系。坚持多劳多得,鼓励勤劳致富,促进机会公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第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人都有出彩的机会。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就业帮扶,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人民健康促进政策,优化人口发展战略,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第四,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兜牢民生底线。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动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特别是不断完善面向老年人、妇女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推动慈善事业、社会救助不断发展,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31省份2023年GDP目标公布 多地表态力争更好结果******
中新网1月16日电 题:【中国新观察】31省份2023年GDP目标公布 多地表态力争更好结果
中新财经记者 李金磊
新年新目标,目前,31个省区市2023年经济增长预期目标均已出炉。
多数省份GDP目标高于5%
从各地GDP目标来看,多数省份高于5%。
其中,海南为9.5%左右,西藏为8%左右,江西、新疆为7%左右,安徽、宁夏、湖南、湖北为6.5%左右。
重庆、甘肃、河南、吉林、黑龙江、山西、内蒙古、云南、福建、河北、四川、贵州12个省区市目标同时锚定6%,不过表述略有差异,重庆为6%以上,甘肃、河南为6%,其余省份为6%左右。
上海为5.5%以上,陕西、广西为5.5%左右,广东、山东、浙江、辽宁为5%以上,江苏、青海为5%左右,北京为4.5%以上,天津为4%左右。
海南2023年GDP目标最高
在31个省区市中,海南设定了9.5%左右的目标,位居第一。值得注意的是,海南2022年的GDP目标为9%左右,也是排名第一。
根据海南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海南成功处置4轮突发疫情,开展两轮超常规稳住经济大盘行动,经济在第四季度呈现逐月向好态势,预计地区生产总值实现正增长。
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红利让海南雄心勃勃。2022年,海南自贸港建设进展明显,封关运作准备工作全面启动,外向型经济蓬勃发展,预计货物进出口总额突破2000亿元,增长35%。服务贸易增长21.6%。实际使用外资超40亿美元,增长15%。
“让自贸港政策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质器和加速器。”海南省省长冯飞表示,今年将确保经济提质加速,抓实自贸港政策转化。
资料图:广东虎门大桥。中新社发 岳路建 摄前四经济大省锚定5%
前四经济大省广东、江苏、山东和浙江不约而同把2023年GDP增长目标锚定了同一个数字:5%。
不过,目标的表述略有差异,其中,广东、山东、浙江均为5%以上,江苏为5%左右。
2022年,前四经济大省经济总量均有所增长。其中,广东预计全年GDP增长2%左右,达12.8万亿元,连续34年居全国首位。江苏2022年GDP预计突破12万亿元。山东预计2022年GDP增长4%左右,达到8.7万亿元左右。浙江预计2022年GDP增长3%左右。
多地表态力争更好结果
中新网“中国新观察”栏目注意到,多个省份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表态,力争更好结果。
其中,四川提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左右,尽最大努力争取更好结果,确保总量突破6万亿元。
重庆提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以上、争取实现更好的结果。
2022年,江西预计GDP增长5%左右。江西提出,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在实际工作中尽可能争取更好结果。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认为,各地在制定今年经济增长目标时既考虑了经济面临的挑战和压力,也考虑了自身发展的优势和底气,有助于提振经济发展的信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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