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专家解读******
对街上公众人物可以“随手拍”吗?
专家: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 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则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
● 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上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一旦发生侵权纠纷,被偷拍者可以追究网络平台的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近日,王某某在上海打人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相关报道多次冲上热搜榜。
1月12日,上海静安警方发布通报,11日4时许接报南京西路一商务楼门口有人被打。经查,王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王某某等人对陈某某进行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随后,有媒体证实打人者为知名公众人物王某某。
不少人在谴责暴力的同时,也在深入探讨隐私权的问题——随着自媒体、短视频平台的兴起,日常生活中,“随手拍”、街拍现象已极为常见,不仅是公众人物,连普通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其中的法律界限在哪里?
多位专家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照片在网络平台中传播,也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随手拍”、街拍现象亟待法律规制。遇到未经允许的拍摄行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而不是依靠暴力。
偷拍行为屡见不鲜
隐私权边界须界定
记者注意到,王某某打人事件曝光后,网上有不同的声音:有网友猜测,拍照的说不定是狗仔,狗仔盯着拍照很烦人,活该挨打;也有网友认为,王某某是公众人物,哪怕当时真被拍了,也应该有被拍的容忍度。
实际上,公众人物、艺人等因被拍而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同样在1月12日,博主刘某某在其社交平台晒出了王姓知名艺人的视频,并发文“这回被他发现了,对不住了,下回我会藏好点”。后续两人发生纠纷,刘某某称自己险些被打。事情一出即登上热搜榜,引来网友热议。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公众人物、艺人的生活越发透明,一些粉丝也热衷于挖掘他们幕后的点滴生活。无论是在机场,还是在逛街吃饭,公众人物、艺人的周围总会时不时亮起闪光灯。甚至有粉丝潜入到公众人物、艺人居住的小区,偷拍其生活照,严重影响公众人物、艺人的正常生活。
那么,到底能不能“随手拍”公众人物、艺人?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边界是否与普通人不同呢?
“相对于普通人而言,公众人物、艺人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受到一些限制,‘随手拍’是否侵权则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说,如果其行程已经对外公布,且拍摄场合属于公共场合,这种情况下的拍摄不构成侵权;而如果其行程并未对外公布,甚至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且拍摄场合在家中、私人场所等非公共场合,则偷拍行为属于侵犯隐私权及肖像权的行为。
公众人物、艺人一旦发现自己被偷拍时,往往会采取行动制止粉丝、狗仔的拍摄行为,并要求其删除拍摄的照片。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冯晓青分析说,从法律上讲,公众人物、艺人与普通人法律地位相同,同样有权禁止他人偷拍。但最终应以偷拍者用途判断,若偷拍之后纯粹用于个人欣赏或是在家庭、朋友小范围内传播,被偷拍人难以知晓,无须承担侵权责任;若是将照片公开或是用于商业目的,甚至用于不当场合且造成严重后果,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韬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段英子说,由于公众人物、艺人工作和生活的性质比较特殊,并且要考虑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等因素,学理观点和司法裁判观点通常都认为公众人物、艺人对自己的一些权利内容受到损害应该有一定的容忍度。至于“容忍度”的边界问题,需要考虑社会普遍公认的道德标准,即不能无底线地损害其基本的人格权。
如果被发现偷拍,公众人物、艺人该如何制止呢?
段英子说,偷拍、街拍纠纷一般都在现场发生,难以照本宣科地建议被侵权者向法院寻求救济,如果采取私力救济,双方也应当友好沟通,控制好“度”,避免纠纷升级。
街拍暗含法律风险
随意拍摄可能侵权
在生活中,不仅仅是明星大腕,人人都可能成为被拍摄对象。当下街拍流行,“摄影师”只需拉近镜头,按下快门,一张人物特写的街拍就完成了。其中,很多照片并未经过被拍摄者的同意,其肖像就被定格在照片中,随后被上传到网上。
甚至有人假借街拍之名,行不法之实。去年1月,四川成都一男子在公共厕所对女性进行偷拍,被周围热心市民发现并当场制伏。经民警询问,该男子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冯晓青说,偷拍毫无疑问属于违法行为,无论是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还是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未经允许偷拍他人,甚至将偷拍获得的照片进行扩散,都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表现。我国刑法还规定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作出了规定。其中,窃照(即偷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是街拍还是偷拍,如果是对人物肖像的拍摄,都会涉及被拍摄者的肖像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肖像作品权利人(就街拍的情形而言通常是指摄影者)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段英子说。
段英子进一步分析说,如果拍摄的内容或者拍摄手法比较特殊,例如拍摄他人在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的私密活动,拍摄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等,根据民法典规定,可能侵犯被拍摄者的隐私权。比较恶劣的行为,还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触犯刑法。
“在未经被拍摄者允许的情况下不能随意拍摄,更不能随意发布,因为偷拍行为通常侵犯了被拍摄者的生活安宁权以及肖像权。”赵占领说,如使用目的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拍摄了他人的肖像,但未把他人肖像作为画面主体进行展示,未暴露他人隐私的,不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和隐私权。
未经允许传播照片
平台可被追究责任
在拍摄过程中,一些“摄影师”喜欢将人们最真实、最自然的状态记录下来,而要展现这种状态的前提,则需要被拍摄者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被拍摄,由此产生了特有的街拍分支,但拍摄过程中也可能产生各种误会。
来自上海市徐汇区的摄影爱好者小曾回忆说,有一次拍摄一位小吃摊老板认真工作的样子,对方发现他在拍照后,急忙收拾摊位,头也不回地跑掉了,正在制作的食物也都被打翻在地。事后小曾找到这位摊主,表示自己只是觉得画面很美,就给拍了下来,而摊主则以为小曾是执法人员,要拍照留证扣留摊位,这才产生了误会。
“后来,我每次拍摄前,都会征求被拍摄者的同意。”小曾说。
江苏省无锡市居民小李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去年4月,她在刷朋友圈时发现自己的照片成了别人的头像,并且连自己走路时的照片也被人发到了聊天交友网站中。这让她十分吃惊和气愤。
后来追根溯源才得知,小李和朋友去年3月份外出游玩时,朋友在小李不注意时拍摄了这组照片,事后将照片上传到个人社交平台,没想到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了。尽管朋友第一时间删除了这些照片,但这些照片还是在网络上流传开了。
冯晓青告诉记者,街拍照片需要区分是否将照片公开,未经公开的收藏、欣赏行为并不会产生相应法律后果,从社会层面也不会对被拍摄者产生不良影响。而照片一经公开,则要根据传播范围、影响程度等确定侵权程度。
赵占领说,偷拍、街拍者发在网络社交平台上的照片即便原本作为收藏之用,但如果被其他人二次传播,对被拍摄者造成不良影响的,偷拍、街拍者仍需承担侵权责任。
“发现被拍后,被拍摄者要求删除图片或者视频,就是在明确表达其不同意自己的肖像被公开或制作,是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要求拍摄者停止侵害自身权益。拍摄者最好配合删除,否则权利人有权通过司法途径要求拍摄者承担民事责任。”段英子说。
那么,怎样的“随手拍”、街拍才是正确的拍摄方式呢?
“有些拍摄者可能有一个认识误区,觉得在公共场合拍摄或者发布的时候不营利就可以了,实际上根据法律规定,无论是拍摄还是后续的使用、发布等行为,都需要得到被拍摄者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侵犯其肖像权。”段英子说。
对于未经允许的偷拍、街拍照片在网络平台上广泛传播,平台又该采取何种措施?
冯晓青说,发布者肯定应当承担责任,平台与发布者之间有相关协议,但协议对第三方被偷拍者无约束力,且合同具有相对性,一旦发生侵权问题,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被偷拍者可以追究平台责任。平台赔偿之后,可以向发布者追偿。
“民法典较以前的民法通则而言,对肖像权等人格权已经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如民法通则主要强调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而民法典不再区分拍摄者的目的是否是营利,这是一种对民事主体的肖像权更为周到的保护。”段英子提醒说,拍摄也要依法而为。
漫画/高岳
东西问·中外对话 | 北京冬奥,期待看到中国冬季运动的进步******
汉纳瓦尔德,中文名汉飞,德国前跳台滑雪名将、盐湖城冬奥会冠军。他于2002年成为跳台滑雪四山赛史上首位实现大满贯的选手,是德国年度最佳运动员。
徐囡囡,中国前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名将。1998年长野冬奥会她获得该项目亚军,为中国冬奥会雪上项目实现奖牌“零的突破”。
中新社记者卢岩近日在中新社“东西问·中外对话”栏目,与汉飞和徐囡囡展开对话。
在汉飞看来,中国队已经成为夏季奥运会的最强参赛队之一,如果能在冬季运动中坚持下去,中国在更多项目上摘金夺银的那天,应该不会太远。
徐囡囡则从自己运动员时代和外国选手交流的亲身经历出发,认为举办一届成功的冬奥会,对推动不同国家间人民的相互了解,以及中西方文化交流融合有着巨大作用,是传递文明和学习互鉴的重要平台。
以下为对话全文摘编:
汉飞:我叫Sven Hannawald,曾经是一名跳台滑雪运动员。我很期待即将召开的北京冬奥会,中国是首次举办冬奥会,以前我只在日本和美国参加过比赛,曾经以体育评论员的身份去过韩国,这次会以同样的身份去中国。
汉飞近照(受访者供图)。中新社发 Gunnar Menzel 摄徐囡囡:我是徐囡囡,曾经是一名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运动员。目前我在沈阳体育学院从事滑雪教学和相关科研工作,我也在积极备战冬奥会自由式滑雪空中技巧的裁判工作。
资料图:中国选手徐囡囡(左) 中新社记者 武仲林 摄卢岩:冰雪运动在欧美非常流行,作为冬奥冠军,汉飞童年是如何和滑雪结缘的?中国冰雪运动开展历史比较晚,又是怎样把刻苦训练的传统作风和冬季运动国际化的特点相融合?
汉飞:对于我们德国人来说,冬天是一个热门话题。我家位于原东德南部的厄尔士山脉,小时候我出门玩耍,就能看到人们如何玩雪,于是我也开始滑雪。我在电视里看到跳台滑雪,就想模仿。在我们那里有小型滑雪跳台,我跳了下来,玩得很开心,就经常玩。我后来也有了目标,因为我在电视里看到了优秀的跳台滑雪运动员比赛,(还有)那些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作为小孩子我也想有那样的经历,所以我走上了成为跳台滑雪运动员的道路。
徐囡囡:刻苦训练肯定是最终有所成就的重要因素,中国人从来不缺刻苦精神。但中国冰雪项目开展比较晚,从竞技项目发展规律来看,要和高水平强国多交流,提升运动技能、赛事模式、场地环境。另外只有真正了解各个项目的起源、发展,以及背后的文化,中国冬季运动才能更快融入到世界大家庭当中。
资料图:汉飞2002年1月在德国加米施--帕滕基兴参加跳台滑雪四山赛。中新社发 受访者供图卢岩:在汉飞眼里,中国运动员有什么特点?在二位职业生涯中,是否也曾有过“中外对话”的故事?
汉飞:遗憾的是,(我运动员时代)各国之间的相互联系很有限,所以我们了解到的并不多,那时跳台滑雪领域没有那么多中国运动员。当时我也听说中国拿到第一块金牌的事,这样的事当然会传播开。现在不一样了,因为北京要举办冬奥会,我们看到中国进步很快,我们现在与中国跳台滑雪运动员之间的交流也变多了。我很高兴看到这样的变化,也很期待看到中国在相对较短时间的准备之后,到底进步了多少。
徐囡囡:有很多感动我的故事。中国队开展冬季项目比较晚,当时出国参赛也比较少。国内相对寒冷干燥,很少给雪板打滑雪蜡;国外天气相对热、湿度大,雪板不打蜡会影响速度,我们不懂这些。一次世界杯上,一位美国运动员带领我们到她的住处,亲自教我们如何打雪蜡、护理雪板,帮助我们第二天训练。包括挪威选手看到我们的滑雪板简陋,会送给我们新的雪板,类似这种事很多。这种奥运精神的体现,给我很深印象。
资料图:徐囡囡在雪中备战都灵冬奥会。中新社记者 武仲林 摄卢岩:大家对即将到来的北京冬奥会,有什么期许和愿望?
徐囡囡:举办北京冬奥会诠释了奥林匹克精神,也增强了民族凝聚力。竞技体育方面,能带动各个项目有更好的发展,支撑起高水平梯队建设。同样,从训练场地、设施到赛事组织、技术人员培养,也都有提升。休闲体育方面,将吸引更多人、特别是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通过场地建设,也创造了更优越的条件。另外冬奥会推动了中西方文化的交流融合,是传递文明和学习的平台。
汉飞:我最大的愿望是,新冠疫情不要造成太大影响。也许冬奥会因此缩减到场观众的规模,当然电视会播出,但是我作为冬季项目运动员知道,冬天是多么美丽,作为现场观众观看一场比赛,是极为美好的享受。我希望新冠疫情能得到很好的防控。其它涉及赛事的各方面,我知道,组织者都可以做得很好。中国人肯定也很期待这次冬奥会,我希望它一切顺利。
卢岩:运动员是赛场的主角,大家对中德两国选手的表现有何期待?
徐囡囡:我相信中国队已经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毕竟准备了4年,无论成绩如何,我相信中国运动员在赛场上的顽强拼搏精神,肯定是不会输于任何一个国家,也会真正体现奥林匹克精神和民族精神。
汉飞:我们知道,奥运会每几年就举办一次,现在是精磨阶段,要完成还未完成的任务。我们期待认识一个新的国家,新的文化和新的朋友,这种期待也给予了我们力量与动力以使我们能够有好的发挥。我们作为外国人,也很期待能够去往一个新的国家。
从夏季奥运会来看,中国队已经成为了最强队(之一),如果中国能在冬季运动项目上坚持下去,那么中国在更多项目上摘金夺银的那天,应该不会太远。
8月5日,北京市西五环晋元桥东北角匝道处矗立着北京2022年冬奥会会徽雕塑。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卢岩:北京将首次迎来冬奥会,汉飞从德国运动员的视角来看,举办冬奥会将给北京和世界带来什么,又会留下什么?
汉飞:新的举办城市在建筑方面会有很好的机遇,对于运动员来说,则是希望可以在最后站上最高的领奖台并接过金牌。当一个国家举办冬奥会时,在14天的时间里,它会成为体育报道的焦点。这是一个展示自己国家的机会,展示自己国家的历史,也给出国家的未来发展方向。在冬季运动领域,这个方向就是,当人们再想到中国人,就会想到冬季运动、滑雪。作为曾经的冬季运动项目运动员,我觉得这很棒,冬季运动是一件让人快乐的事,我为中国人现在能够享受冬季运动而感到开心。这就是在冬奥会举行的14天内,人们会接收到的一个明确的信号,或者说是中国向世界发出的信号。
徐囡囡:提升冰雪竞技水平需要大众参与,特别需要对青少年爱好者进行培养。对中国来说,在校园中怎样能更好地开展冰雪运动,让更多青少年参与?在德国,怎样带动更多青少年参与冬季运动?
汉飞:与其它地方一样,当我们有比赛时,体育馆里也会有小观众,他们会瞪大眼睛看我们在干什么,同时也会想要自己尝试。重要的是,在我们比赛用的跳台旁边,都会有小型的、给初学者使用的跳台。小孩子是不可能从大跳台开始练习的,但当他们看到这些小跳台时,会双眼放光,面带笑容,想要尝试一下。对中国小朋友来说,重要的是,他们能常常到现场去观看跳台滑雪比赛,因为如果他们亲眼看到,就会想要模仿,而如果没有媒体报道、没有照片、没有现场比赛,就会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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