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全国台联会长郑建闽:为台胞谋福祉,为两岸谋发展,为祖国谋统一******
中新社北京12月15日电 题:全国台联会长郑建闽:为台胞谋福祉,为两岸谋发展,为祖国谋统一
作者 朱贺
“我和新一届理事会将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继承台湾同胞爱国爱乡的优良传统,充分发挥乡情亲情优势,为台胞谋福祉,为两岸谋发展,为祖国谋统一。”14日,新任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会长郑建闽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第十一次全国台湾同胞代表会议当天闭幕。会议期间召开了全国台联第十一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由42人组成的全国台联第十一届常务理事会,郑建闽当选会长。
成立于1981年的全国台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台湾各族同胞的爱国民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台湾同胞的桥梁和纽带。
郑建闽说,全国台联成立40多年来,一代又一代台联人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广泛联谊、服务、团结台胞乡亲,励精图治、接续奋斗,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贡献智慧力量,“是充满亲和力、凝聚力和感召力的‘台胞之家’”。
“我长期在福建工作。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是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在服务祖国统一大业中承担着特有的历史使命。”郑建闽从2012年起担任台盟福建省委会主委,现又肩负起全国台联会长的重任,他说,“能够为促进祖国统一竭智尽力,是我一生的光荣与责任。”
郑建闽表示,中共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提出新征程上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目标要求,阐明对台工作的基本方针、原则立场、重要举措,划出红线底线,展现反对外来干涉和反对“台独”分裂的坚定决心,推进祖国统一进程的必胜信心,为台湾同胞谋福祉的不变初心,“是我们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做好对台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谈及未来五年的工作,郑建闽指出,全国台联将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党中央对台工作决策部署,锚定使命任务,找准性质定位,发挥特点优势,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党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广大台湾同胞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祖国统一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持续不断地交朋友、建渠道、搭平台、促合作,不断拉近两岸同胞的心灵距离,广泛汇聚促进祖国统一的强大正能量,积极致力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
说起两岸关系的未来,郑建闽满怀信心和期待。他表示,解决台湾问题的主动权主导权始终掌握在祖国大陆这一边,祖国完全统一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够实现。他呼吁两岸同胞携起手来,从中华民族根本利益出发,矢志坚守追求统一、支持统一、捍卫统一的民族大义,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行径,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感谢居住在祖国大陆台胞乡亲的信任和重托,选举我担任全国台联会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郑建闽表示,全国台联新一届理事会将进一步发挥“台胞之家”乡情亲情优势,携手广大台胞乡亲,为共创祖国统一、民族复兴的美好未来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