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动画】当打工侠遇上黑客,这几招让办公电脑远离“网络黑手”******
【2022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系列科普】
最近几年里,各类网络安全的事件频发,时常引起社会不小的关注。比如,此前某互联网大厂遭遇电子邮件诈骗,部分员工几乎落入骗子的圈套之中。
那么,个人和企业该如何做好办公系统和办公电脑的日常防护?
首先就是在长时间离开电脑一定要锁定屏幕。如果不锁定,则有可能被旁边经过的人或者别有用心的人看到,甚至会从你的电脑里拷贝数据;
其次是要支持正版软件,不要贪小便宜。很多安全性不高的软件下载站点中的软件很有可能被捆绑了病毒,用户为了追求免费下载安装,可能会导致办公设备中病毒;
最后是不要主动外接移动设备。我们日常接触的U盘、硬盘可能会有病毒,打开U盘等使用数据前,一定要进行查杀。
当然,这只是个人层面的防护,也是每个人都应该掌握的网络安全知识。但对于庞大的企业来说,更多的员工、更多的设备,同样意味着更大的网络风险。因此,企业的办公系统和办公电脑更是企业发展中需要格外关注的。
目前,360等国内网络安全厂商推出了各类企业安全解决方案,来守护企业的云、管、边、端的全方位数字安全。
比如,过去我们的电脑经常能遭受到广告的弹窗,而且关又关不掉,甚至还有广告“快速分裂”的情况出现,给日常办公造成极大的困扰。现在可以借助防护技术,通过云端决策,多挡拦截广告弹窗,让办公环境更加“清爽”。此外,在防勒索、分时分组管理、病毒查杀、屏幕水印等方面,不少网络安全团队也在持续努力,为国内企业网络安全贡献力量。
总的来看,做好办公系统和办公电脑的日常安全保护,不仅能够提升员工的工作幸福度,更能让企业的数据更加安全、效率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
监制:张宁 李政葳 策划:孔繁鑫 制作: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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