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 信长星任江苏省委书记******
新华网南京1月3日电 日前,中央对江苏省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进行了调整。信长星同志任江苏省委委员、常委、书记。
1月3日,江苏省召开领导干部会议,中央组织部副部长彭金辉同志在会上宣布了中央决定,称这次调整是中央从大局出发,根据工作需要和江苏省领导班子建设实际,经过通盘考虑、慎重研究决定的。
信长星同志1963年12月出生,山东惠民人。曾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办公厅主任、规划财务司司长,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2010年9月后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安徽省委副书记,2020年8月任青海省省长,2022年3月任省委书记。是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二十届中央委员。